中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做了哪些减让承诺?

中国为复关分别对银行、保险、法律、会计、医疗、教师、计算机、翻译、建筑、房地产、农林畜牧业、旅游、广告、海运、水运、公路运输、陆上石油服务等,做了以下减让承诺:

  1. 金融: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在沿海 13 个城市来华投资和开发业务。

这 13 个城市是:广州、深圳、汕头、珠海、厦门、海口、上海、天津、青岛、南京、大连、宁波、福州。允许经营的业务范围是: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但这些金融机构只能经营外汇业务,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外国保险机构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在上海提供保险服务:①设立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②与中国开办合资保险公司。

  1. 法律:经过司法部批准,外国律师事务所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中国允许它们进行服务的范围是:为顾客提供有关所在国法律、国际条约、协定和惯例的咨询;代表外国顾客在中国境内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活动;代表中国客户处理有关法律问题。

  2. 会计:年收入 2000 万美元、人员在 200

    名以上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经市场测试后可在中国的发达地区设立办事处,经营范围按照财务部的有关规定。允许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以合资、合作形式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3. 医疗:外国人可以按照中国的需要建立合资或合作医院或诊所。

  4. 教师:经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教委颁发的许可证、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一个适当的专业头衔,例如教授、工程师、讲师等的外国人,可以在中国提供教育服务。

  5. 计算机:具有学士以上学历并在该领域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外国人,可以在中国从事计算机咨询服务或硬软件开发。

  6. 翻译:具有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其它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有一定的翻译工作经验并掌握精通的工作语言的外国人,可以在中国提供翻译服务。

  7. 建筑:外国服务者可以按照中国有关外国建筑工程公司的资格许可条例,通过公开招标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允许外国公司与国内建筑工程公司共同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的建筑工程公司。

  8. 房地产,可以通过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形式提供服务,并在合同中规定投资比例。

  9. 农林畜牧业:外国服务者可通过合作企业的方式,经外经贸部和其它主管部门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批准后,在中国建立服务公司。

  10. 旅游,外国服务提供者可以合资和合作的形式新建、建造和经营饭店和餐馆设施。与在华的合资饭店、合资餐馆签有管理合同的外国经理人员、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可入境提供管理服务。

  11. 咨询服务: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资、合作形式投资设立公司,提供有关方面的咨询服务业务。

  12. 广告服务: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合作广告公司。外国企业、组织、个人在中国境内发布广告和承揽广告,应当委托中国有外商广告经营权的广告经营者代理。

  13. 海运与水运: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合营形式建立海运公司,根据需要开辟班轮航线。通过台营形式从事集装箱装卸业务和仓储业务。外国公司可在对外籍船舶开放的港口从事国际货物运输。有关方的船运公司可通过双边协议,按中国有关合资和独资企业的法律,为其自有或经营的船舶或按其提单、运价本运送的货物在华成立合资企业或子公司。中国允许外国轮船公司机合资船务企业为其自有船舶办理签单、结汇、签订业务合同,从事国际运输经营活动。

  14. 公路运输: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从事公路运输业务。

  15. 陆上石油服务:外国服务提供者可在中国政府批准的区域内提供服务。开采石油的应与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以合作的方式开采石油。为执行石油合同,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或代表机构,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