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贸总协定范围内为建立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了什么建议?

70 年代,学术界一直非常关心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构想。一个构想是源自关贸总协定制度,但要为主要贸易国家和接受更具约束性义务的国家管理贸易制度提供指导作用。大西洋理事会提出的关于制定关贸总协定补充条款的建议是这种构想的很好体现。另一种构想是按照《哈瓦那宪章》建立一个更加综合性的机构,尽可能涵盖所有国际经济问题和做到普遍参加。自从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发动以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问题引起了普遍关注。其中,约翰·杰克逊的《改革关贸总胁定制度》一书颇有见地。他设想建立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模式不包含许多实质性义务,而是采取一种伞罩机构的形式。其法律基础坚实,但是“实质内容逐步发展”。其任务是对关贸总协定现有的东京回合守则和协议、乌拉圭回合成果和今后的世界贸易协议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1990 年 7 月 9 日,欧共体建议就世界贸易组织达成一个不带实质性条款、纯粹组织性的协议。这样的世界贸易组织将成为管理关贸总胁定、东京回台守则和协议、各项服务业协议和其它多边贸易协议的行政事务的伞罩组织。在此之前,加拿大曾于同年 4 月非正式地提出过类似的设想,强调需要

有一种适当的体制机构。另外,瑞士和美国也先后于 1990 年 5 月 17 日和 10

月 18 日,分别向关贸体制运作谈判小组正式提出过提案。瑞士建议加强关贸总协定这个机构及其与布雷顿森林机构的合作,目的是把关贸总协定建立成为一个具有必要知识和经验、能够进行有意义的贸易政策对话的权威机构, 主张审查关贸总协定秘书处的任务、结构、规模和构成,以加强秘书处的独立分析能力。美国建议成立职能广泛的部长级关贸总协定管理局,以便提高关贸总协定的整体效率和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