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瓦那宪章》夭折后联合国系统内对建立国际贸易组织有何 考虑和行动?

50 年代后期,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重新提出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构想。

1955 年 7 月 14 日,苏联在第 20 届理事会上提出了一项决议草案。随后,特

别是在 1962 年举行的开罗会议上,苏联的倡仪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会议通过的建议导致经社理事会在同年建议举行联合国贸发会议。1963 年 7 月30 日,苏联向经社理事会第 36 届会议提出了一份关于国际贸易组织主要规定的初步设想的备忘录。同时,东欧国家也就该组织问题提出了一份决议草案,建议在联合国主持下成立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单一国际组织来处理所有贸易问题。

1964 年第 1 届贸发会议审查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可能性。一 个专家小组根据经社理事会第 919(×××IV)号决议编制了一份综合报告。该报告认为关贸总协定是有缺陷的,因为横向地看,它不涉及整个国际贸易,纵向地看,它不调节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间的贸易问题。因此,它的行动范围受到限制,不足以成为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强有力工具。于是,贸发会议秘书长建议“建立一个没有这些缺陷的新的国际贸易组织,负责执行本届贸发会议和依次定期举行的类似会议所制定的政策”。

在 1972 年举行的第 3 届贸发会议上,巴西提交了一份备忘录,其中为起草《国际贸易与发展宪章》提出了一些准则。该备忘录所设想的国际贸易与发展组织的秘书处,将主要由贸发会议和关贸总协定的两个秘书处合并组

成。不过,这种设想是不切实际的。

贸发会议职能的确很广。虽然可能将贸发会议看作填补关贸总协定与《哈瓦那宪章》之间差距的一种尝试,但是,贸发会议无法完全满足需要。贸发会议秘书长在 1973 年 9 月向第 13 届理事会提出的报告中表示,“即使贸发会议全体成员有意建立一个综合性国际贸易组织,但是,欲要达到这个目标并无捷径可走。历史证明,举行这样一个影响深远的改革一定会遭遇到基本概念上、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困难”。

1975 年,贸发会议秘书长在一份向理事会提出的分析报告中,就新体制安排应当符合的标准问题提出了建议,并说,“不论贸发会议或是关贸总协定,甚至把两者加起来,都未能满足所有这些标准。因此,为了全面地处理贸易和发展问题,应当做出新的安排。”

在 1976 年举行的第 4 届贸发会议上,又讨论了体制问题。第 90(IV) 号决议指出,“应创立一个综合性组织,处理国际贸易和与此相关的国际经济合作问题。”1983 年召开了第 6 届贸发会议,鉴于东京回台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果及其对国际贸易制度的影响,贸发会议根据授权专门研究了国际贸易制度的发展,为加强和改进这个制度提出了政策建议,使它更具普遍性和更加充满活力,并使它更加关心发展中国家的需要,支持发展中国家加速经济增长与发展。根据这个授权,贸发会议编制了若干份关于贸易制度发展情况的研究报告,包括为第 7 届贸发会议编制的一些研究报告。第 7 届贸发会议的最后文件认可和延长了此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