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缔约方地位工作组第示七次会议发生了什么情况?
在 1994 年 6 月 28 日~7 月 1 日的会议上,主要缔约方认为,除关税壁垒以外,尚待解决的难题有:(1)贸易条例缺乏透明性,对进口产品“暗中” 规定配额;(2)规章制度不完善,各地之间的开放度差异巨大,政策缺乏统一性,故要统一履行关贸总协定义务很难;(3)需谈判确定关税削减的时间表和尚在拟议中的复关议定书;(4)中国尚需给予外国公司尤其是服务提供者进入中国市场的一定待遇;(5)知识产权方面,中国对西方娱乐软件的盗版问题仍较突出,有待改善;(6)尚需制定较棘手的保障条款,以便对付中国产品,尤其是纺织品的突增。
中国认为主要缔约方的要价过高,指出当务之急是提出一个平衡的、合理的、能作为谈判基础的议定书草案。中方重申了两个原则:(1)不得剥夺中国享受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赋予缔约方的任何权利;(2)必须确保中国复关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中国承担的义务原则上不能超过一个发展中国家所应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