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纤维协议对中国有何影响?

旧中国是纺织品贸易大量入超的国家。在建国初期的 1950—1952 年,纺织品出口额年均 604 万美元,仅之中国当时出口总额的 0.28%,在世界纺织品贸易徘徊不前时期的 1980—1984 年,中国纺织品出口都成绩斐然。在这 4

年内,国际纺织品贸易只增加 7 亿美元,而中国却增加 20.4 亿美元。从 1986 年 5 月起,纺织品成为中国第一位的产品。据统计,1952 年中国出口商品总额仅为 8.23 亿美元,其中纺织品为 0.43 亿美元,之全国出口总额的 5.2%;

1988 年,中国出口商品总额为 475.4 亿美元,其中纺织品为 130.02 亿美元, 占全国出口总额的 27.3%。从 1988 年起,中国纺织品出口已占世界纺织品贸易额的 7%,居世界第 5 位。1989 年,中国出口商品总额为 525 亿美元, 其中纺织品为 130 亿美元,再次取得重大成就。纺织品的出口增长有多方面的原因。从国际条件来说是因为中国抓住了国际纺织工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通过先作多种纤维协议观察员进而参加多种纤维协议第二个延长议定书

(即第三个多种纤维协议)的谈判,并在声明不损害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法律地位的立场的情况下,适时地于 1984 年 1 月 18 日加入了多种纤维协议, 从而从多边贸易制度方面使纺织品出口大大得益于非歧视性待遇的国际大气候。这一点可以从 1985—1988 年中国纺织品出口连年增长的实际情况得到有力证明。据中国海关统计,1985 年中国出口纺织品 64.38 亿美元,1986 年为

82.93 亿美元,比上年增加 28.81%,1987 年为 110.47 亿美元,比上年增加33.20%,1988 年为 130.02 亿美元,比上年增加 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