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鱼和渔类产品贸易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从 70 年代开始的国际渔类生产格局的调整,对渔类产品贸易国的商业关系发生了巨大影响,并成为调整渔类产品贸易体制的重要因素,在此期间, 双边协议激增。据统计,自 1977 年起签定的双边协议超过 300 项,而且都包含商业条款。同时增加了国家干预,其主要方式是制定国家和部门政策,或者向生产者和出口者提供直接援助。

东京回合以后,发达国家对进口鱼和渔类产品征收的平均最惠国税率, 己从 6.5%下降到 4.1%,有 37%的未加工产品和 31%的加工产品获得了关税削减。但是,关税升级依然存在,而且成了许多国家出口的要害问题。另一个影响鱼和渔类产品贸易的问题是非关税措施增加了。例如,影响进口产品的措施包括:关税配额、数量限制(全球配额、季节性限制、许可证)、进口税捐、卫生检疫规章、标记和销售规章、国内税和最低限价制度。影响出口产品的措施包括:生产和出口补贴、混合信贷、退税和其它形式的信贷。有些国家还有出口许可证、出口限制或出口禁止。另外,国营贸易的经营或国家机构的控制作用也呈增加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