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守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该守则的主要内容有:发达国家被禁止提供出口补贴;发展中国家可允许使用补贴。守则无意限制使用生产补贴,但要求缔约方避免通过补贴对另一缔约方的国内工业造成损害或产生损害威胁;守则敦促各国避免对初级产品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出口补贴,万一进行了这种补贴,应不得以会造成后果的方式进行;禁止发达国家对非初级产品提供出口补贴,发展中国家则可以使用补贴,但它们对工业制成品的补贴不要对另一国贸易或生产造成严重损害;贸易利益蒙受不利影响的国家可以采取两种补救的办法:一是征收不超过该产品所得到的补贴数额的反补贴税,二是请求与补贴国进行磋商,如果磋商失败受不利影响的国家可对补贴国采取反措施,但是,只允许采用一种补救措施,要么征收反补贴税,要么采取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