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如何成为关贸总协定创始缔约方的?

1947 年 4 月至 10 月,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参加了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第二次筹备委员会会议。在会议期间,中国与美国、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 18 个国家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达成了关税减让双边

协议,并参与了拟订关贸总协定条款的工作。同年 10 月 30 日,包括中国在

内的 23 个国家在日内瓦签署了关贸总协走,还签署了附有 123 个双边关税减

让协议的最后议定书。1948 年 1 月 1 日,关贸总协定开始临时生效。同年 3 月,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在哈瓦那又签署了联合国世界贸易与就业会议的最后文件,从而成为国际贸易组织临时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之一。4 月 21 日,按照《临时适用议定书》第 3 条和第 4 条第 2 款的规定,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作为最后文件签字国之一签署了该议定书。5 月 21 日,中国成为关贸总协定创始缔约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