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减让多边化的程序是什么?

在多边贸易谈判中,首先在关税谈判委员会中将关税减让总体水平、关税减让方式、关税减让谈判程序确定下来和所有缔约方提交要价清单和开价清单,然后根据“主要供应者”规则,由主要供应者与有关进口国进行产品对产品的双边关税减让谈判。在双边关税减让谈判达成协议以后,有关谈判双方应将结果列成分表,并立即通知关税谈判委员会。在委员会中还可以进行最后的多边讨价还价。参加多边关税减让谈判的缔约方,会在多边范围内努力将所得和所付的关税减让达到平衡。

这种把双边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实行多边化的过程,是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一环。在多边化阶段结束时,关税谈判委员会将全部关税减让结果汇集成总表,经过协商和评估以后进行通过。这个阶段称为多边关税减让谈判的评估阶段。每个缔约方都有权在评估阶段决定是否接受谈判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