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回合与以往的 6 个回合相比有何不同?

据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贸易大国的相对份量发生了转移。突出表现是,欧共体正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贸易集团,日本已成为世界上 3 大贸易国家之一。其结果是美国、欧共体和日本对东京回合的谈判内容和进程起着主导作用,并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谈判的发展方向。

  2. 发展中国家占据重要地位。在东京回合的 99 个参加国家中,发展中国家占 2/3 以上。这反映出它们在国际事务中不断增强的经济和政治意义,以及它们参加多边贸易谈判本身的重要性和份量。

  3. 东京回合在一些限制非关税壁垒的措施上取得了进展。除修订了反倾销守则外,还首次就海关估价、补贴和反补贴、政府采购、技术贸易壁垒、进口许可证手续问题达成了协议,此外,还在热带产品、某些农产品和民用航空器贸易等方面达成了协议。

  4. 东京回合的参加范围空前扩大。除了向缔约方开放外,还向非缔约方开放。在 99 个参加方中,有 29 个是非缔约方。

  5. 东京回合除了关税减让是传统议题和达成的协议对所有缔约方有法律效力外,其余 9 个非关税措施守则,缔约方可以自行决定和有选择地参加, 仅对签字方有效。

  6. 东京回合采用了瑞士公式进行关税减让。这种方式比肯尼迪回合采用的线性减让方式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