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关贸总协定坚持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明确规定:任何缔约方除征收税捐或其它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它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它缔约方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它缔约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关贸总协定的一个主要原则是,应通过征收关税而不是通过实行数量限制及其它非关税措施,来保护国内工业。数量限制指的是进出口国家通过对进出口商品规定一定额度加以限制的措施。这是一种简单易行、速效的行政手段,经常被政府用来限制进出口。它对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体制侵蚀性极大,所以关贸总协定坚持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