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提出的立场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990 年 2 月 5 日,美国提出了一份明显倾向“全球配额”的初步立场文

件,主张一体化过渡期为 10 年(1992 年 1 月 1 日~2001 年 12 月 31 日)。

文件列举了过渡期的具体方式的 3 种选择:(1)全球配额;(2)关税配额;

(3)以多种纤维协议为基础的过渡安排。

所谓全球配额,即进口国按产品类别制定一个全球数量限额。在它项下又分成国别配额和“全球篮子配额”。国别配额按年率 10%递增。而将递减部分转移到“篮子配额”。此外,“篮子配额”还可确定一个年增率和第一年的增长数额。“篮子配额”没有国别限制,由出口国自由竞争。这样,10 年以后所有国别配额都转为“全球篮子配额”,过渡时期遂告结束,所谓关税配额,是在全球配额基础上的一种灵活安排,允许出口国有在全球配额以外扩大出口的可能性。在关税配额制下,进口国将制定普通和“惩罚性”两套税率。对全球配额以内的进口征收普通关税,对超过全球配额的进口征收“惩罚性”高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