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的运用与审议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 些?

该决定规定,在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生效前,原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程序和规则仍有效,已经开始的争端解决磋商,仍由关贸总协定理事会或委员会负责主持。在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实施后 4 年,要对它进行全面审议。在审议后的第一次部长级会议上,应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修改或终止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