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对中国复关议定书内容有何新的要求?

欧共体要求,中国复关议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关税进行全面上限约束,取消所有出口补贴和不同的税基标准,取消对外资企业的当地成份、技术转让、出口要求等规定,以官方出版物用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公布外贸政策法规,只由中央政府实施进口限制,以关贸总协定允许的理由对“复关” 后保留的非自动许可证逐项说明,将国营贸易公司及其垄断经营的产品情况及时通知关贸总协定,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实体和个人享有外贸经营权,允许在过渡时期对中国产品采取介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和市场经济国家两者之间的反倾销做法,不利用外汇管制政策限制进口,建立审议中国经贸制度的机装, 接受仅在过渡时期实施的选择性保障条款,签署政府采购协议、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及其它多边和诸边贸易协议,签署类似中美市场准入谅解备忘录那样的双边协议,讨论银行、保险和航运的开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