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协议对发展中国家有何例外规定?

该协议规定要对发展中国家予以特别照顾,在反倾销措施将影响发展中国家根本利益时,可考虑协议规定的其它建设性的补救措施。在倾销调查中, 若倾销幅度为 2%以下,以及来自一国的倾销产品的数量不足进口国同类产品的 1%,则终止倾销调查,对这些产品不证反倾销税,但若数个这种不足 1

%的单个国家的产品,共占进口国同类产品的 2.5%时,则倾销调查应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