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加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有何利弊?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一个高标准和高水平的协议,在争端解决、实施措施、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等方面,都远远超过了现有的有关国际公约。从国内角度看,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重视有关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从国际角度看,中国参加了《巴黎公约》、
《伯尔尼公约》、加入了《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公约》。鉴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已日臻完善,无须做重大调整即可符合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所以中国参加它没有重大利益损害。对于中国来说,最严重的挑战是需要加强司法、行政和海关等实施措施。356.中国参加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有何利弊?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总的来说对发达国家较为有利,而对发展中国家较为不利。该协议禁止当地含量(即国产化比例)、进出口平衡和外汇平衡要求。中国在参加该协议之前,应尽快对与该协议不符的国内的外资立法和投资措施做相应的调整。在外汇平衡要求方面如何利用关贸总协定的例外需做进一步研究。另外,关于该协议规定的生效期的规定,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取消有悖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投资措施, 应有 5 年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