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两者有何区别?

所谓关税同盟指的是建立一个单独的关税领土,以代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关税同盟并没有统一标准,但至少应做到以下 3 点:(1)对同盟的组成领土之间的贸易,或至少对这些领土产品的所有贸易,实质上已取消关税和其它贸易限制。(2)同盟的每个成员对于同盟以外领土的贸易,实施同样的关税税率和相同的贸易规章。(3)由关税同盟行使其成员的关税主权。

所谓自由贸易区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所组成的集团,对源于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的贸易,实质上已相互取消关税和其它贸易限制。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共同性是:(1)两者都是区域性安排,是性质

相似的两种手段,目的都是为了便利内部成员之间的贸易发展。(Z)对内部成员来说,相互之间的贸易实际上已取消关税,也没有其它非关税措施的贸易限制。

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区别是:前者对外实行统一税率,并完全由它行使其成员的关税主权;后者并不强调对外部成员实行共同政策,各成员可以保留自己的税率和行使自己的关税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