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1982 年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关于争端解决的宣言》有哪些内容?

该《宣言》主要内容之一是专门建立了一个争端解决程序。它规定:

  1. 如果协商不成,争端一方在寻求斡旋时应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斡旋应及时进行,总干事应将结果通知理事会。斡旋记录应作为机密,而且不应影响争端任何一方进行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2. 如果争端一方对缔约方全体的建议和裁决不予执行应将理由向缔约方全体报告。

  3. 争端各方可以参加缔约方全体对争端的审议和对采取进一步措施的审议。

  4. 缔约方全体重申解决争端的重要方式是就争端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任何缔约方不应从中作梗。

  5. 缔约方全体做出的决定,不能增加或减少关贸总协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