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合作理事会是什么样的组织?
关税合作理事会是根据 1950 年 12 月 13 日通过的《设立关税合作理事会
公约》,于 1952 年 12 月正式成立的。其宗旨是:研究有关关税合作问题, 审议征税技术及经济因素以统一关税,简化海关手续,确保对《关税税则商品分类公约》和《关于征收关税估价公约》的统一解释和应用,监督各国的执行情况,负责调解纠纷,并向成员国提供有关关税、条例和手续方面的情况和咨询。
关税合作理事会总部设在布鲁塞尔。现有成员国 95 个。中国于 1983 年
7 月 18 日加入了关税合作理事会。关税合作理事会制定了一部《关税合作理事会税则分类目录》(简称《布鲁塞尔税则》)。在联合国贸发会议、关贸总协定、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和美国等 60 多个国家协助下,关税合作理事会编制了《协调商品名称及其编码制度》(简称《协调税制》)。为与国际经
济贸易制度接轨和为复关关税减让谈判做好准备,中国已经采用了《协调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