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纺织品出口国提出了什么设想?

1989 年 6 月 9 日,发展中纺织品出口国就逐步取消多种纤维协议项下的

限制措施,提出了一项补充建议,表达了它们的设想:

  1. 通过 5 种途径逐步减少宜至最后取消现有措施:①纤维方式:如棉、毛、人造纤维、其它植物纤维和丝混纺;②供应者方式。如最不发达国家、新小供应者、产毛产棉国:③加工程度方式:如毛涤、纱、布、制成品和服装;④单边产品组方式,如童装、手工及民间制品;⑤进口国国内不生产的产品。

  2. 取消“维持最低生存所需的生产”概念。

  3. 取消所有时“外部加工”产品的进口限制。

  4. 取消“总体限额”和“分组限额”。

  5. 配额基数应根据商定的公式逐年增加,最低不能少于 6%。

  6. 增长率应根据商定的公式逐年增加,最低不能少于 6%。

  7. 取消对灵活条款的各种限制使用,并逐步增加灵活程度。

该补充建议还提出,在“逐步取消”过程中,应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待遇,在这一过程中不许实行任何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