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守则把补贴分为几类?

补贴措施名目繁多。补贴和反补贴税守则将它们分为 3 类,第一类是被禁止使用的补贴措施,因为它们都直接扭曲进出口贸易,或者对它国的经济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这一类补贴指的是一国政府或其它组织对进口替代品或出口品在生产和销售环节提供的直接或间接的补贴。第二类是允许使用但可以提出反对和提出申诉的补贴措施。这一类补贴指的是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如对其它缔约方的经济贸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对其它缔约方的贸易利益产生严重歧视性影响时,遭受损害或影响的缔约方,可以就这些补贴措施向实施补贴的缔约方提出反对和提出申诉。第三类是不可申诉的补贴措施,因为它们通常不会对国际贸易造成直接扭曲,也不会对它国经济造成损害,而且,它们具有普遍适用性,对国内经济发展则具有必要性。这一类补贴指的是缔约方在实施过程中一般不会遭到其它缔约方的反对、或采取反措施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