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宋、元以后黄河流域水利事业的衰微

宋、元以后,由于黄河流域黄土高原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加剧,黄河下游河道一再决徙泛滥,使华北平原的地貌发生变异,原有的支津、湖泊多为泥沙所堙,汉、唐以来的水利工程圮毁殆尽,有的虽经修复, 其灌溉效益也大为降低。

关中平原的郑白渠因所引水源含沙量过多,导致了渠口和渠身的淤积, 北宋时其灌溉面积已不及西汉时的二十二分之一。大观四年(1110 年),因原渠口为泥沙堵塞,另从仲山旁凿石渠以连接白渠,名“韦利渠”。为时不久,新渠口又淤塞不通。元至大元年(1308 年),行台御史王承德,复在其上游另凿“王御史渠”。明天顺中(1461 年),又在更上游一里多处穿大小龙山为“广惠渠”。正德十一年(1516 年)又另开“通济渠”。至此,渠口已深入仲山,谷窄水急,山石坚硬,已无法再将渠口上移。清乾隆二年(1737 年),干脆在大龙山洞口下筑坝堵口,杜绝泾水入渠,改引北山各溪流下的泉水,溉地七百余顷,名“龙洞渠”,从此,泾水不再流入旧渠道,使用达一千八百多年的白渠完全被废弃了。

两淮地区的水利灌溉工程,也因金、元以后黄河的长期南泛而大多湮废。再加上战乱的破坏,南宋时淮河南北“可耕之田,尽为废弛”①。元代重修芍陂,至元二十三年(1363 年),设芍陂屯田万户府,屯户一万五千余人②。芍陂水利虽有所发展,但自黄河夺淮入海,黄淮的泛滥,使芍陂逐渐为泥沙所湮,日趋衰微。又由于地方豪强在芍陂各流上游筑坝拦水,溉其私田,截

⑧ 《水经注》卷三二《肥水注》。

① 《隋书》卷七三《赵轨传》。

② 《旧唐书》卷四十《地理志》三,淮南道。

③ 《宋史》卷三○一《张旨传》。

④ 《旧唐书》卷一三三《李听传》。

⑤ 《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关内道,灵州·廻乐县。

⑥ 《元和郡县志》卷四《关内道》四,灵州·灵武县。

① 《宋史》卷三五○《李浩传》。

② 《元史》卷一三二《昂吉儿传》。

断芍陂的水源,并在芍陂周围占湖为田。到清末“其为陂者仅十之三,其余皆淤为田”③。到了民国时期,更是成为“旱则干涸,潦则浸溢”的“广约十余里,长约三十里”④的荒芜塘池了。

海河流域北宋时以界河(巨马河,又称白沟河)与辽为界,为巩固边防, 宋太宗委制置河北沿边屯田使何承矩,于“雄、莫、霸州,平戎、顺安等军, 兴堰六百里,置斗门,引淀水灌溉”⑤,后又下诏“静戎、顺安、威虏军界置方田,凿河以遏胡骑”⑥。在西起边吴淀,东至泥沽(今塘沽附近)海口,绵亘七州军,屈曲九百里,由一连串塘淀所构成的屯田防线上,塘泊之利大兴。以后由于黄河改道,北宋末河北塘泺日渐淤淀干涸,金、元时已湮废不存。

元、明、清三代以直隶(今河北省)为京畿所在,比较注意海河流域水利的开发。如元末在京畿周围的屯田,明万历以后京畿附近水利的兴修①,特别是清雍正年间,在京东、京西、京南和天津等营田四局的主持下,在东北至滦州(今河北滦县),西南及磁州(今河北磁县)的广阔地区,畿辅水利的开发,更是喧嚣一时②。但由于海河水系本身自然条件的局限,收效甚微。

自中唐经济重心南移后,历代统治者着重国家经济命脉所在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农田水利的开发,以及黄河、运河的治理。为保证漕运的畅通,严禁河北、山东境内农民引用运河沿线支流的河水溉田。广大华北平原,“河道半皆淤滞,沟渠亦多荒废”③,水旱灾害频仍,农业生产的发展日趋停滞。

③ 光绪《寿州志》卷六《水利志》塘堰。

④ 洪回:《安徽省水灾查勘报告》,1931 年。

⑤ 《宋史纪事本末》卷一八《营田之议》。

⑥ 《宋会要辑稿》,卷四七一○《兵》二七,《备边》一。

① 《畿辅水利辑览》。

② 吴邦庆:《水利营田图说》,载《畿辅河道水利丛书》。

③ 《清史稿》卷一二九《河渠志》四,直省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