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清实行海禁与闭关政策及西方殖民者入侵后的海上丝路

明、清两代统治者,一反宋、元时期奖励私商海外贸易的态度,先后实行海禁与闭关政策。明朝前期自停止“下西洋”后,官方贸易和“朝贡贸易” 也几乎陷于中断,民间对外的私商贸易往来,更是海禁森严。初闽、粤沿海的商人,仍甘冒风险,浮海到东南亚各地进行走私贸易,阴穆宗隆庆元年(1567 年)海禁开放后,福建海商前往吕宋经商的日益增多。

十五世纪末,欧洲殖民者开始东渐,自达·加马于 1498 年绕过非洲好望角到达印度,找到了通向东方来的航路以后,佛朗机人(明时对葡萄牙和西班牙人的称呼)很快便由印度继续东进,通过马六甲海峡,进入中国南海, 于明正德十一年(1516 年)来到广州。公元 1565 年,西班人占领菲律宾后, 为了取得中国丝绸,满足其占领下的菲律宾和拉丁美洲市场的需要,以维持其殖民统治,鼓励中国商人前来贸易。当时来自漳州、泉州的商船,每年约有三、四十艘,满载生丝和丝织品停泊于马尼拉。据何乔远著《名山藏》云: “其地迩闽,闽漳人多往焉,率居其地曰涧内。其久贾以数万”。所谓“涧内”,意为“生丝市场”,也是西班牙殖民当局为便于管理而特设的华人区。

西班牙人从马尼拉起航的大帆船,满载中国丝绸和其他商品,开往太平洋彼岸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并转销拉美各地①。回航时运载墨西哥银元,再交换中国的丝绸。

海上丝绸之路新派生出来的一条通过马尼拉至拉丁美洲的新航线的诞生,使一部分中国人也来得拉丁美洲。早在十六世纪,墨西哥城就出现了华人定居的“唐人街”。闽、粤、江、浙一带的海商和破产的农民,不断通过海上丝路漂流到东南亚和世界各地谋生,不少人留居下来世代繁衍,这些人数众多的华侨,对当地经济的开发都作出过有益的贡献。

随着西方殖民者的东来,明万历年间(1573—1620 年),闽、渐海上贸易,几乎全部被佛朗机人所独占。明末天启、崇祯年间(1621—1644 年), 和兰(即荷兰)人又逐渐取代了佛朗机的地位。以后,英、法等国也不甘落后,纷至沓来。中国与欧洲的交通,在殖民主义的逆流中兴起。乾隆年间, 清廷重申海禁,海外交通一时受到梗阻,但不久又恢复通商。1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殖民者打开了中国的门户,取得了在华开埠通商的特权。随着

① 迭戈.G.洛佩斯·罗萨达:《墨西哥经济史教程》,1963 年墨西哥版。

领海主权的丧失,以及轮船逐渐代替帆船而成为海上航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我国的远洋航业,逐渐置于帝国主义的控制之下。以上海、大连、厦门、香港为起点的通往欧洲、美洲、非洲、澳洲、西比里亚和南洋的六条国际航线先后开辟起来。其中除了南洋航路上略有华侨经营的船只往来外,几乎全部为外商所操纵。解放后,帝国主义的一切在华特权被取消,我国开始有了自己的远洋航业。特别是进入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为了开拓广阔的国际市场,我国已建立了一支粗具规模的庞大的远洋商船队,与世界各大洲之间进行着广泛的联系。我国渊源最久的对外交通的海上丝绸之路,正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