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农田水利的开发

汉政府对西北地区农田水利的开发,不遗余力。史载元狩四年(前 119 年),“自朔方以西至今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⑥。于是“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水)以溉田”。说明除宁夏平原引黄灌区外,由内蒙以至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普遍有水利工程的兴修。其中朔方“穿渠,作者数万人,各历二、三期。功未就,费亦各巨万十数”②, 未能发挥效益。至于河西地区,据《汉书·地理志》的记载,有引羌谷溉田的千金渠(亦名■得渠。今张掖、酒泉县境)、藉端水(今玉门市与安西县间)、氐置水(今敦煌县境)等,都有灌溉之利。汉宣帝时赵充国在湟水流域置万人屯戍,垦田二千顷,并“缮乡亭,浚沟渠”③。河湟地区也得到了开发。

除上述以外,两汉时期其它小型陂塘河渠灌溉工程,几遍及大河南北各地,“披上通道者,不可胜言”①。

① 《三国志》卷一五《魏志·刘馥传》。

② 《读史方舆纪要》卷二一《江南》三,寿州。

① 《水经注》卷二一《汝水注》。

② 《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

③ 《后汉书》卷五《安帝纪》。

④ 《后汉书》卷六一《张堪传》。

⑤ 《史记》卷二九《河渠书》。

⑥ 《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

② 《史记》卷三○《平准书》。

③ 《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

① ④《史记》卷二九《河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