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驿制度

唐代邮驿制度更趋完备,它承袭汉代“三十里一置”,全国共有驿站一千六百三十九所。陆驿备有马,水驿备有船,以供官员往还和政府文书的传递,因而兼具汉代“驿”、“邮”两种性质。同时唐代驿站也是供止宿的馆舍,但它专供朝廷贵人及官员使用,则又与汉时的“亭”、“邮”也可供一般人利用不同。在当时的交通要道上,除国家设置的驿站外,还有私人开设招待客商的店肆,不仅出卖酒饭,而且“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千里”,杜佑说盛唐时期可以“远适数千里,不持寸刃”①。虽不免夸张,但也可看出当时交通大致是畅通无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