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代潘季驯治河

明嘉靖、万历年间(约在 1565—1592 年),潘季驯四任总河,前后十余年间,在领导治黄的实践中,创立了“塞旁决以挽正流”,“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论。在其所著《河防一览》一书中总结说:“水分则势缓,势缓则沙停,沙停则河饱,尺寸之水,皆由沙面,止见其高;水合则势猛,势猛则沙刷,沙刷则河深,寻丈之水,皆由河底,止见其卑。筑堤束水,以水攻沙,水不奔溢于两旁,则必直刷乎河底。一定之理,必然之势,此合之所以愈于分也。”

潘季驯进一步发挥了王莽时张戎所提出的水流快自能刮除淤积的见解, 强调合流以增强冲刷力量,从而达到“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目的。他的办法主要是筑堤。堤分缕堤、月堤、遥堤、格堤四种:缕堤近河,用以约束水流,意在束水攻沙;缕堤以内又筑月堤,作为前卫,以免水流直冲缕堤, 起保护缕堤的作用;缕堤之外,另筑遥堤,作为第二道防线;遥堤和缕堤之间又筑格堤(即横堤),万一缕堤发生事故,横流遇格而止,防止水流顺遥堤而下,另成河道。潘季驯还在沿河低洼的地方,建造减水石坝(相当于现在的溢洪堰),使洪水涨到一定的高度时,通过减水坝适当宣泄到分洪区, 以杀水势。他还制定了缜密的防堤制度和修守方法。

潘季驯所创造的这一套“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方法,是合乎当时的实际需要,也是合乎科学原理的,因而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他把筑堤束水奉为唯一的治河策略,而反对“分流以杀水势”,则又不免有片面性。如他合黄于淮,即不顾黄强淮弱的自然条件,筑堤障淮,逼淮敌黄,造成淮水倒灌为患,就是违反河水自然之性的错误。

① 《元史》卷一八七《贾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