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鄱阳两湖垸堤的修筑

宋代开始,在洞庭湖区筑堤围垦。至明代,堤垸发展到一百余处。堤垸多修建于湖的北部,以华容四十八垸为最著名①。清代堤垸增加到四、五百处, 大多修建于湖的南部。堤垸太多,严重影响了江湖蓄泄关系。堤垸工程质量不高,经常破溃成灾。清康熙、雍正年间曾屡次拨款修理。乾隆十二年(1747 年),明令禁止湖区筑堤围垦。但在官僚地主垄断下,边禁边围,堤垸有增无已。到解放前夕,湖南境内的堤垸就多达九百九十三个,堤线总长达六千四百零六公里。在一千五百万亩的湖区水陆面积中,垸田就占三分之一②。因堤垸大量增加而发生的洪涝灾害,竟多达五年一次。清代中叶以来,为治理洞庭湖,虽曾提出铲除堤垸以减少水患的“废田还湖”,和堵塞荆江入湖四口,以杜绝长江泥沙入湖的“塞口还江”等主张,但并未付诸实行。

鄱阳湖滨湖地区的圩堤,开始兴建于唐、宋,大部分建于明、清。其中位于赣江抚河尾闾的南昌、新建二县圩堤最多。据统计,明万历三十五年至三十六年(1607—1608 年),新建县即修圩一百六十处,南昌县修圩一百八十五处。鄱湖县境到清末已有大场圩、南湖圩、车辆湖圩等二十一圩。圩田总面积达十五万亩。

筑堤围垸的盲目发展,在旧中国,因无法控制而造成灾难性的后果。直至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江、湖两利的原则,实行联堤并垸, 洞庭湖区堤垸由九百九十三个合并为二百四十五个,防洪堤线也缩短为三千七百四十二公里,既扩大了耕地面积,又提高了防洪抗灾能力。但围湖造田的速度也显著加快,仅五十年代即增加了垸田一千一百二十三平方公里,严重削弱了洞庭湖的蓄洪能力,并加速了洞庭湖的萎缩进程,这是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