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种有效的收入政策

我们现在从分析转向混合经济的那些紧迫的政策问题。不但美国必须在稳定价格和充分就业之间进行折衷,其他所有的主要国家也必须如此。经验表明,怎样解决权衡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代价的难题,在瑞士和瑞典、德国和日本、荷兰和意大利、法国和英国都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以下是近年来出现的几种类型的解决方案:

  • 20 世纪 60 年代和 70 年代期间,英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实行的停停走走方案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被证明是无效的,并且在生产率和生活水平方面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斯堪的拉维亚、荷兰和其他地方一直广泛采用的是和平时期工资一物价管制方案。虽然它们在短期里有时是有效的——1967—1971 年间的芬兰是一个突出的例子,1951—1952 年间的美国也许是另一个例子——可是在长期中,这些管制措施不是陷于破产,就是由于长期执行方面的问题而变成无效的东西。有些情况下,如在 1971—1974 年间的美国,价格和工资管制在减缓工资一物价螺旋上升的斗争方面似乎已完全无效。

·在荷兰和肯尼迪,约翰逊、卡特时期的美国,自愿性的工资一物价控制指标的效果被证实为在一定程度上聊胜于无。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方法逐渐变得无效和个公正——当刺激性过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所导致的需求拉动的价格压力存在时,尤其如此。

·许多经济学者,特别是那些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经济学者一直鼓吹竞争性的市场战略。这一方案是依靠市场的自然法则来约束价格和工资的增长。这一方案的鼓吹者试图使市场力量更有力地发挥作用。如何做到这一点:

加速撤销对天然气、公用事业、电信、交通和金融一类部门的管理条令;取消不合理的反托拉斯法和零售价格规定中阻碍市场竞争的因素;废除禁止竞争的政府法令(如外贸配额和最低工资法);甚至考虑禁止工会垄断。这一方案的鼓吹者争辩说,通过使市场行为更富有竞争性,至少可以部分地消除市场的通货膨胀倾向。

遗憾的是:至今为止,寻求有效而持久的收入政策的努力仍然劳而无功。正如一部对该问题做了全面研究的著作所概括的:

根据这里所研究的[7 个]国家的经验来概括,收入政策并不十分成功⋯⋯积累的经验⋯⋯表明,收入政策至今为止的任何一种变化形式在达到其所规定的目标方面——即

使充分就业和适当的价格稳定相一致——都是不成功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