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政府采取的解决财政经济困难的措施

针对以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首先是尽一切可能用极大力量来进行人民经济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工作,以便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

恢复这样一种被破坏了的混乱的经济,必须首先打击投机势力,稳定市场物价。经过调查了解,物价剧烈上涨的主要原因,是私人投机资本,乘国家暂时困难,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哄抬物价,追逐暴利的结果。如上海解放后,投机资本家以“证券大楼”为指挥部,利用几千部电话和专设的对话电话,和分布的各据点进行联系。一些银元贩子,也在到处造谣,结果在 10

天左右时间,将银元价格哄抬了近 2 倍。银元暴涨,带动了整个物价上涨。

上海从 5 月 28 日解放起,到 6 月 9 日,13 天内,物价就上涨了 2.7 倍,黄

金上涨了 2.1 倍。在北京,投机资本家在物价上涨中,利用国营粮食公司对

私商每出售面粉一袋,可向公司购进小麦 66 斤的规定,大量套购国家的粮

食。有个“粮老虎”在 11 月 11 日一天,由他的面粉厂抛售面粉 678 袋,这些面粉大部分又由他的联号买回,用这种办法套购了国家的大批小麦。他还用空头支票进行场外交易,指挥各联号相继提高面粉售价,并先后囤积了粮

食 50 万斤,面粉 438 袋。结果使得面粉和粮食价格猛烈上涨。

物价剧烈上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失,给社会经济带来极大的混乱。所以,必须设法把物价稳定下来,物价不稳定,其他经济恢复工作根本无从谈起。

稳定物价,实质上是从工商业资本家特别是投机资本家手中夺取市场的领导权问题。国家首先在城市中积极恢复和发展国营工业,建立和发展国营商业,在农村积极建立和发展供销合作社,加强工农产品的收购调运工作, 以掌握工农业产品,保证市场的物资供应;与此同时,并着手建立市场管理制度,用行政措施和经济力量相配合,坚决打击投机势力。

人民政府对稳定物价打击投机活动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1)金融管理。在国民党长期恶性通货膨胀下,金银外币是市场物价波动的先驱。根据这种情况,首先迅速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金融业中的绝对领导地位,规定私营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监督和管理;在物价高涨和国营贸易公司集中抛售物资时期,银行相应地实行短期通货紧缩,抽紧银根,严格控制贷款投放;严禁买卖金银、收兑外汇以及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现金管理等。此外,还大力吸收存款,吸引社会游资,缓和社会多余购买力和游资对物价的冲击。

人民政府在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同时,各地党组织发动群众反对银元金钞投机的斗争,同时还公布了金银外币管理办法,宣布禁止金银外币自由流通,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举办折实存款,挂牌收兑金银外币。在上海,为了稳定币制、物价,制止金银外币在市场流通,封闭了金银外币投机大本营“证券大楼”,并将操纵市场、破坏金融的首恶分子 200 余人逮捕法

办。在武汉抓获银元投机首要分子 200 余人。另外,加强对私营金融机构的管理。对一般私营银行钱庄,加强管理与监督,对专门经营高利贷的“地下钱庄”等非法信用机构则严格取缔。广州就取缔了地下钱庄 87 家,金银兑换

店 377 家。

经过这些措施,基本上制止了金钞投机活动。私营银行钱庄业务也基本上纳入国家银行的控制之下。

(2)控制主要商品,通过抛售商品打击投机活动,平稳物价。首先,对重要物资短缺容易引起投机的特点,成立专业性的经营紧俏商品的国营商业机构,如全国性的粮食、花纱布、煤炭、土产、油脂、猪鬃、蛋白等专业公司,通过这些公司来集中掌握大量的紧俏物资,加强国家对市场的调控能力。其次,迅速扩充国营和合作社的零售网和代销店,直接供应一些紧俏商品, 如煤炭、食油、食糖等商品,并规定合理的零售价格。另外,由国营商业机构进行全国性的物资大配套,缓和物资供应紧张状况。此外,国营贸易部门还在适当时机集中抛售大量物资来打击投机势力,平抑物价。

国家加强主要工农产品的收购和调运工作,实行对外贸易的管理,迅速聚集大量的物资力量。如粮食,通过征收公粮,国家掌握了大量余粮。①此外, 国营商业还控制了煤炭供应量的 70%,棉纱 30%,棉布 50%,食盐 60%, 这是打击投机、稳定物价的物质基础。

在几次物价涨风中,国家均抓住时机,集中大量抛售物资,使物价下跌,

① 北京物价波动时,政府通过国营商业机构从东北、西北、华东各地调来大批粮食,约 980 万斤,全国从

1950 年 1—7 月,国营粮食公司共调运粮食 60 亿斤(《人民日报》1949 年 9 月 11 日)。

给囤积居奇的投机分子以沉重打击,把涨风压下来。同时国营商业也在市场有利的情况下,把物资收购进来,这样利用市场吞吐政策,壮大国家经济力量,取得市场的领导权。

例如 1949 年 11 月涨风中,从上海开始,先是工业原料、五金、化学工业品上涨,接着棉纱、粮食价格猛涨,每天涨 20—30%,各大城市也跟着上涨,投机活动甚为猖獗。上海国营商业部门,从 10 月 10 日—11 月 10 日一

个月中,抛售棉纱 2 万件,棉布 30 万匹,粮食更多。11 月 7 日一天抛售粮

食 911 万斤,相当于平时交易量的 10 倍以上。但涨风仍未制止。于是,中央经过周密研究,全面布置各大城市调集主要物资一起行动,11 月 25 日进行大量抛售,26 日物价回落,囤积居奇者措手不及,受到严重打击,涨风被制止下来。(3)加强市场管理。主要措施是:公布工商业登记办法,普遍登记, 未经核准不准开业;严格管理市场交易,建立交易所,主要物资集中交易; 运用行政力量管理市场价格,保护国营牌价不受私营破坏,成为市场领导价格;管理采购,把大量物资采购置于国家监督之下;取缔投机活动,对投机分子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少数反动的哄抬物价的资本家则给予打击,依法制裁,对正当私营工商业则加以保护。

事实证明,既有经济力量又加上行政管理力量(政治力量),不但打击了投机活动,稳定了物价,而且还巩固和发展了国营经济,引导私营工商业走上正当的道路。

人民政府为了稳定市场物价,恢复发展经济,除了采取以上积极措施打击投机势力稳定市场物价外,还做了其他方面的工作。如活跃城乡经济,调整对外贸易,收购物资增加储备认及恢复和发展生产等。

在活跃城乡经济方面,国营商业起了重大作用。从 1950—1952 年 3 月, 人民政府及中财委曾多次发出有关推销农副产品开展城乡物资交流的指示, 各级政府还采取具体措施,认真贯彻。主要是:恢复旧的和开辟新的土特产商业渠道;恢复和建立新的集市和庙会;组织农民群众开展短距离的物资交流等。国营、集体商业组织还相应地设立推销机构,划出资金对农民土特产品进行收购和推销。一般在专区以上设立专门的土产收购公司,设立货栈, 县设立综合经营土产门市部。同时,还鼓励私商下乡开展购销活动,并从税收、运输、贷款等方面给以优惠,使他们在价格上有利可图。

为了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交通运输工作十分重要。党和人民政府除了使国家的铁路、交通部门进行有计划的运输以外,还发动群众组建土产运输公司、联营公司,发展交通网络,组织人力、畜力和各种车、船等交通工具运送土特产品。与此同时,还召开各地各级物资交流大会。参加交流的有国营、集体商业,还有私营商业和广大农民群众。1952 年全国各地召开的物资交流会达到 7738 处次,成交额达 16.38 亿元,约占全国各级交流大会成交总额的1/2。

在对外贸易方面,建国初期,我国的对外贸易仍然是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行贸易。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美国对我国实行禁运、封锁、经济制裁, 迫使我国对外贸易转向与苏联、东欧国家为主了。我国的对外贸易,在当时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仍然得到了发展。1950 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为41.6 亿元(11.3 亿美元),1952 年增长到 64.6 亿元(19.4 亿美元),其中

出口额由 20.2 亿元(5.5 亿美元)增长到 27.1 亿元(8.2 亿美元)。①

收购物资,增加储备,是为了应急需要。人民政府为了打击投机资本, 采取行政和经济两方面的手段,一方面严禁黄金、银元和外币在市场上流通, 取缔交易所大楼,惩办严重违法分子;同时还把收购来的大批重要物资,适时地、集中地投入市场,从而很快地使市场物价平抑下来,并掌握了市场的领导权。在此以后,党和政府仍然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城里公私厂家收购诸如粮食、棉纱、煤炭、食用油等重要物资。特别是粮食, 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中财委明确规定,一切应调出的粮食的地区必须如数调出,一切要粮的地区不应多要,必须把应付市场的机动调拨权归于中财委。这样,实行统一调度,全国主要地区的粮食市场才能保持稳定。另外, 在加强对粮食的收购、管理,统一调度的同时,国家还对棉花、棉布以及酒、烟、纸张等其他重要物资,也实行了统购统销政策。这样的政策措施的实施, 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它保证了国家能储备起必要的物资以应付市场的需要。

恢复和发展生产,是稳定市场物价的根本措施。生产不恢复和发展,没有生产出足够的物资来供应市场,市场物价是不会稳定的。为了使市场物价继续稳定,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恢复和发展生产。当时处于抗美援朝战争时期, 国家财政十分困难,但仍挤出部分资金支援重点建设,如兴修农田水利和恢复交通运输事业等。这样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业的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又从根本上保证了市场物价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