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流通体制的改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流通体制的改革也有新的进展。

(一)积极恢复和发展个体、集体商业。1980 年起,恢复和发展个体和集体商业先从饮食服务业取得成效后,逐步扩展到各个行业和小商品批发。1983 年,供销社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到 1986 年,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全民所有制商业所占比重下降为 39.4%,集体所有制商业(包括供销社)占 36.4%,个体占 16.3%,合营占 0.3%,农民对非农民居民零售占 7.6

%。流通领域内出现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局面。1986 年全国城镇集市贸易市场已有 6 万多个。城镇居民在集市上购买的食品支出占食品类总支出的比重,已由 1984 年的 16.8%,上升到 1986 年的 36.4%(其中鲜菜、家禽已占到 73.5%和 68.8%)。

(二)扩大市场调节比重和范围,增强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目前, 全国已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开放的全国性市场。国家计划管理的商品范围大大缩小,市场调节的比重与范围扩大。1979 年商业部直接计划管理的商品 188

种,1986 年减少为 23 种。长期以来实行的 44 种票证除粮油等外,基本上取消了。

商品流通环节也减少。原属商业部的一级站和省属的二级站都已下放中心城市,批发零售不再受级别的限制。工商企业之间、农商企业之间和商商企业之间的联合经营发展起来,大批贸易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饮、服、修的网点普遍建立,流通渠道畅通、流通领域搞活。1986 年,全国已有贸易中心 2200 多个,城乡农贸市场 6 万多个,社会商业网点 1099 万个

(1978 年只有 125.5 万个),其中个体网点 908 万个(1978 年仅 17.8 万个)。

(三)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新变化。经济体制改革冲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传统观念,生产资料的市场已经出现。1986 年生产资料市场的试点城市有 6 个,1987 年发展到 79 个。生产资料流通体制出现新的变化,即生产资料分配体制改革。1980 年国家统配、部管的物资品种达 837 种,其中国家统配 256 种,1987 年分别减至 581 种和 26 种。其中重要原材料由国家统配部份所占比重减少,如钢材由 74.3%降至 47.1%,煤炭由 57.9%降至 47.2%, 木材由 80.9%降至 27.6%,水泥由 35%降至 15.6%,企业产品自销权扩大, 企业间的自主购销和地区间的物资协作有了较大发展,已由单纯以物易物发展为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物资协作。生产资料流通已由单一的指令性计划, 发展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等多种流通方式。

生产资料的价格开始逐步放开。城市物资企业开始从分配调拨型转向经营服务型。物资交易市场和经营网点有较大发展。1987 年上半年,全国已有物资经营网点 3.2 万多个,物资贸易中心 644 个。其中经营计划外物资商品

的大型物资贸易中心 386 个,1986 年销售总额达 174 亿元,比 1985 年增长65%,其中钢材销售量增长 102%,汽车增长 89%。国家投入市场的重要生产资料已占物资总量的一半以上。

(四)放开小型商业企业改革。即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对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实行了“改、转、租、卖”。到 1986 年底,实行“改、转、租”的国营

小型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企业有 5.7 万家,占国营小型商业企业的 60

%,其中实行租赁经营的占 12%。目前商业企业租赁形式有,个人租赁、合伙租赁;集体租赁和企业租赁(甲企业租赁乙企业)。

大中型商业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少数地方已大面积推广。如北京市,已有 85%的大中型企业搞了承包经营。承包的形式有, “两保一挂”;基数承包( 1 年或几年);抵押承包(按承包利润或租赁费交纳一定抵押金);资产上缴利润率承包;目标利润承包,递增包干;企业经营责任制(或资产经营责任制);亏损承包(或减亏分成承包,限期扭亏承包)。承包制的实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北京市承包的 267 个大中型商

业企业中的 50 个企业统计,1987 年 1—5 月完成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 16.1

%,实现利润增长 23.5%。

流通体制的改革,促进了商品流通的发展,市场交易兴旺。1986 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 4950 亿元比 1978 年的 1558.6 亿元增加 2.2 倍,平均每年递增 15.5%,比改革前 1952—1978 年平均年递增 6.7%,高 8.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约高 4%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