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沿海开放城市与经济特区的建设

(一)沿海开放城市投资环境得到改善,沿海地区经济向“外向型”发展。我国沿海开放城市在继续完善交通、邮电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使外商投资所需的“软环境”,也不断得到改善。上海、广州、青岛、

福州、烟台等市先后成立了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或外经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高层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减少外商来华投资的手续和困难。有些城市还成立了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和物资服务公司,为外商投资提供各种服务,受到外商欢迎。

我国先后开放的上海、天津、大连、广州等 14 个城市,按照“工贸”结合、“贸工农”结合的方针,发展了外向型的创汇工业和创汇农业,已取得明显效果。上海市外贸部门先后与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 10 多个省市的

工业企业合作建立工贸联营的出口企业 240 多家,共提供出口货源 10 亿多

元,创汇 3 亿多美元。其他一些开放城市也组建了一批工贸联营(结合)的出口企业或出口加工区。14 个沿海开放城市在按照外向型经济要求调整工业结构的同时,也调整了农业生产结构,提高了创汇农业的比重。1986 年,14 个开放城市交售给国家的农副产品总额达 178.7 亿元,比开放前的 1983 年, 增长 52.1%,其中外贸收购农产品增长 66.9%。①

(二)经济特区的建设和发展。几年来,经济特区的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

  1. 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撤销和压缩“中间”环节,初步改变了机构重叠、官商不分状况,扩大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如深圳蛇口工业区按照精简、高效和克服官僚主义的原则,设立工业管理委员会,不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业务经营。管委会对直属 13 个专业公司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定任务、定人员、定成本、定流动资金、定利润、授予人权、财权和经营管理权。对合资、独资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企业的经营方针、生产、财务、销售以及人事劳动等,都由企业董事会全权负责, 自主经营,政府只是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杠杆进行监督和调节。

  2. 重视运用价值规律和经济杠杆的作用。由于特区的产品主要供给出口,与国际市场发生密切的联系,而国际市场上的供求变化直接影响特区的生产,因此,特区的经济改革十分重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改革了价格体制。目前特区内主要有三种价格形式:第一,计划价格。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坚持实行计划价格,由市政府统一订价。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供求情况,这类产品的范围将逐步缩小;第二,浮动价格。由市订价,但允许企业在一定幅度内浮动;第三,自由价格。根据市场供应关系随行就市。

特区还特别注意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如信贷关系。特区努力开拓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新门路,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开发性建设。如深圳市工业发展服务公司,采用“滚雪球”的办法,用 1800 多万元贷款建成了 7500 多万元的工程,并运用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形式,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在利息上运用本身资金,加速周转,加强了利息观念,改变了一方面积压资金,一方面又要付高利息到银行借钱的情况。同时,还注意提高资金回收率。蛇口工业区, 除道路、公共设施外,其他生产企业的投资都开始陆续回收,回收率达 22%。

  1. 改革流通体制。实行工贸结合,内外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多渠道组织出口的办法,疏通流通渠道,并敞开大门,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全国各地来特区做生意,做到货畅其流。

  2. 改革工资制度。特区企业可根据自己企业特点,自行确定工资形式,实行职务工资,浮动工资,使职工工资收入同企业的经济效益、个人贡献联

① 《九年来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第 78—79 页。

系起来,激励了职工学技术、学文化、学业务的热情,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同时,在干部任用上,试行“选举聘用合同制”,干部要通过推荐,组织考核,民主选举,组织聘用相结合的办法产生。专业技术干部实行公开招聘制。

经济特区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它有效地吸收利用了大量外资,扩大了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技术交流。如到 1986 年底,深圳特区已累计与外商

签订协议 3 074 项,协议投资总额 35.8 亿美元,其中实际使用 11.9 亿美元

(到 1989 年底,深圳特区累计已同 35 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签订利用外资合

同 6 922 项,协议投资总额累计 54.9 亿美元,其中实际使用 27.34 亿美元。

引进了一批先进技术,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86 年深圳的工业产值达 35.6

亿元,400 多种自产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出口额达 7.25 亿美元(到 1989 年,

深圳的工业产值已达 116 亿元,有 600 多种自产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出口额

1989 年达 69.14 亿美元,其中含来料加工产值 10.63 亿美元。外贸出口额每年平均以 72.5%的速度递增。深圳在国外兴办技工贸综合经营的企业,到1989 年已有 70 多家。它的出口创汇基础打得比较牢,后劲比较强,目前正逐步向四个方面转变:一是来料加工为主,逐步转变为自行设计、生产为主; 二是从转手贸易逐步转变为“外接单、内生产”和发展“两头在外”或“三头在外”,逐步形成进料——加工——增殖——出口的外向型经济模式;三是从主要收购内地产品出口逐步转变为自己大办实业,实行工农技贸相结合,自产产品出口为主;四是从间接远洋贸易逐步转向直接远洋贸易)。

总之,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不久,已由一个落后的小镇一变而为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了。①

此外,经济特区通过深入改革,进一步了解了国际市场行情和科技信息, 掌握了现代化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探索和积累了经济体制经验从而为内地提供有益的借鉴。经济特区实行外引内联政策, 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加强与内地的经济联系。如深圳,1989 年已先后与国家40 个部委(总公司)和全国 29 个省、市、自治区,签订内联项目 6 000 多

项,协议投资 70 多亿元,实际投资总额 18 亿多元,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兴办

了 2900 多家内联企业,1989 年内联工业产值达 20.22 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国内工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