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通运输和能源事业的发展
建国 40 年来,全国交通事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铁路营业里程由建国初
期的 2.18 万公里,增加到 1989 年的 5 万多公里。不少线路铺设了双轨,全
部铁路干线实现了内燃机车或由电气机车牵引。在公路运输方面,到 1989
年,全国公路通车里程比 1949 年增加了 12 倍。民用航空,到 1989 年,已开
通了 378 条国内国际航线。沿海港口设施和吞吐能力大大提高,新建和扩建
了 100 多个万吨级泊位。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货运量大大增加。1952 年全国货物周转量为 762 亿吨公里,1978 年提高到 9829 亿吨公里,1990 年更提高到 26322 万吨公里。沿海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1952 年为 1440 万吨,
1978 年增为 19834 万吨,1990 年更提高 48 219 万吨。
在邮电通信方面,全国邮路和农村邮路总长度由建国初期的 70.6 万公
里,增加到 1989 年的 491.54 万公里,增长 7 倍左右。其中航空邮路 29.15
万公里,增长 200 多倍。长途电话和电报电路成倍增长。邮电业务总量,1952
年仅 1.64 亿元,1978 年增为 11.65 亿元,1990 年更增为 81.65 亿元。
在能源方面,1952 年能源生产总量为 4871 万吨,1978 年增长为 62770
万吨,1990 年更增为 104 000 万吨。1989 年能源生产总量为 1952 年的 2 087.6
%,从 1953—1989 年,平均每年增长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