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外贸易的恢复和发展

建国初期,人民政府的主要经济任务是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为此提出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口号。发展国内贸易,扩大商品流转,恢复和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是当时的一项重要的任务。这项任务的完成,不仅在经济上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所必需, 而且在政治上也是巩固工农联盟的必要条件。

恢复和发展国内贸易,扩大商品流转,首先是发展国营贸易和合作社贸易,团结改造私营商业,建立新的贸易网。

解放初期,由于战争的破坏,城乡物资交流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这时一些投机资本,乘物资供应困难,物价波动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疯狂地追逐暴利。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在城市中一方面积极恢复和发展国

② 《三年来新中国经济的成就》,第 144—145 页。

③ 《中国统计年鉴(1983)》,第 306、299 页。

① 《中国统计年鉴(1983)》,第 299、306 页。

② 《中国统计年鉴(1983)》,第 299、306 页。

③ 《中国统计年鉴(1983)》,第 299、306 页。

④ 《中国统计年鉴(1983)》,第 299、306 页。

营工业,同时也积极建立和发展国营商业,在农村则积极建立和发展合作社商业,加强对工农业产品的收购、调运工作,从而掌握起主要的工农业产品, 以保证市场供应,并配合行政力量,打击投机势力,制止通货膨胀,稳定物价。

1950 年 3 月,国家实行统一财政经济工作后,物价逐渐趋于稳定。这时因通货膨胀而存在的虚假购买力突然消失,一些大、中城市中出现了货物滞销现象。于是国营商业又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在城市中用收购存货、加工、订货等办法,解决正当私营工商业销售上的困难;另一方面,又在农村大量收购农产品、副产品,扶助合作社鼓励私营商业参加城乡交流,从而解决了土产品滞销的问题。这样,就使城乡关系逐渐恢复正常。通过以上措施, 城乡物资交流逐渐恢复起来,市场情况也转向活跃。

由于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国营贸易得到了很大发展。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不同业务范围内设置的国营贸易专业公司,由 15 个增加到 28 个。这些专业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及地方性的零售公司、信托公司,已遍布于全国各地。

在城乡物资交流中,合作社贸易在国营经济的扶助下,也迅速发展起来。到 1952 年 12 月底,全国城市消费合作社零售网约计有 79000 余个,农村供

销合作社 34000 多个,社员人数达 14100 余万人。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国营商业在批发商业中已占绝对优势;在零售商业中,1952 年,社会主义商业已占 42.6%(1950 年只占 14.9%)。

以上情况说明,国营商业已开始取得了领导地位。

私营商业在建国初期具有两重作用,即一方面,具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又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

私营商业的积极作用:(1)可以为扩大商品流通和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服务。建国初期,私营商业在整个商业系统中占有不小的比重。据 1950 年统计,

在全国 4073000 个商业机构中,私营商业有 402 万个,占总数的 98.7%;市场上的零售业务主要由私营商业来承担。1950 年私营商业占纯商业零售总额的 85%。1951 年全国土产品商品价值约为 44 亿元,其中 24.6 亿元的土产品商品收购任务,是由私营商业来完成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只经营了

19.4 亿元的土产品。(2)私营商业的一些经营管理方法,还可以加以利用。私营商业多经营零售商业,分布面广、接近消费者,特别是小商小贩,在农村中还兼搞短途运输。私营商业有一些好的经营方法,如:了解顾客需要、经营商品对路、货源及时等;还有送货上门、代营修补等,对顾客十分方便。私营商业对商品的鉴别、保管、整理等都有一套专门知识,对货源、货物的季节性、消费者的习惯以及商品流通路线、精打细算、培养商业技术人员等方面,也有一定的经验。所有这些,都是可以加以利用的。

此外,解放初期,私营商业拥有五六百万从业人员,连同他们的家属有二三千万人。维持私营商业,就可以维持这一大批人的生活,这对于解决整个社会就业问题也是有好处的。

当然,私营商业还有投机取巧、追逐利润等消极作用的一面,为了牟取暴利,它们往往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在市场上兴风作浪,破坏国民经济, 影响市场物价和物资供应。对于私营商业的这种消极作用,党通过国营商业对它加以限制,使它们服从国营经济的领导,并逐步对它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最后把它们改造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商业企业。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社会主义商业在商品零售额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长,而私营商业则逐年下降。1950 年,社会主义商业在全部商品零售额中所占的比重为 14.9%,私营商业所占比重为 85.1%;1952 年,社会主义商业所占比重则增长为 42.6%,而私营商业所占比重则下降为 57.2%。

私营商业虽然在整个商品零售额中所占比重不断减小,但是在绝对量上还是有所增加的。如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五大城市私营商业的户数,1952 年底较 1949 年增长了 18%。私营商业的销货额在东北地区,1952 年比 1949 年增加了 69%;在北京地区增加了 84%。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由于人民政府执行了正确的商业政策,国内商品流通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1950 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 170.6 亿元,1952 年增长为 276.8 亿元。①农副产品采购额,1950 年为 80 亿元,1952 年增长为

129.7 亿元。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额,1950 年为 7.3 亿元,1952 年增长为 14.1 亿元。③市场上商品销售额的不断增长和城乡物资交流的不断扩大,对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和促进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对外贸易方面,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取得显著的成就。

解放前,我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国家,是帝国主义的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料来源地。我国的对外贸易几乎年年入超。全国解放后,1950 年就开始扭转了长期入超的情况,出现了出超。

在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方面,解放前进口货物中,各种消费品烟、酒、化妆品等数量很大。解放后,在进口货中这些奢侈品几乎绝迹,占很大比重的是为我国经济建设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在出口货物中,虽然主要的仍然是农副产品,但已不同于旧中国,它不再是为适应帝国主义的需要而出口,而是为了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和换回外汇以及我国建设所必要的进口物资而出口。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随着我国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国内市场的繁荣,我国的对外贸易也逐步发展起来。1950 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 41.5 亿元,1952 年则增长为 64.6 亿元。随着贸易额的增长,进出口贸易额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在进口贸易额构成中,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所占的比重(以进口总额为 100),1950 年,生产资料占 87.2,消费资料占 12.8。1952 年, 生产资料则占 90.6,而消费资料占 9.4。在出口贸易额构成中,1950 年,工矿产品占 9.3,农副产品加工品占 33.2,农副产品占 57.5。1952 年工矿产品占 17.9,农副产品加工品占 22.8,农副产品 59.3。①

以上情况表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的对外贸易已经完全成为独立自主的对外贸易,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