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民经济的恢复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举国欢腾,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以极大的政治

热情积极地投入到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建设上来。党和国家为了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澄清被“四人帮”搅乱了的思想,开始对“左”的指导思想进行拨乱反正。1977 年 3 月在召开的计划会议上,提出了经济工作“十个要不要” 的全国性大讨论。即,要不要坚持党的领导;要不要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要不要坚持合理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劳动纪律;要不要抓好经济核算, 增加社会主义积累;要不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要不要坚持计划经济;要不要引进新技术;要不要又红又专,为革命钻研业务和技术等。这些问题,现在看来非常简单明了,但在当时弄清这些问题却是非常重要的。经过对这十个要不要问题的讨论,对澄清被“四人帮”搞乱了的思想,起了积极作用。

1978 年开展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在经济问题方面,围绕着以下问题进行:(1)批判“四人帮”鼓吹的按劳分配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的谬论,重新肯定了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并论证了计件工资、奖金制度都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有效形式。(2)揭露“四人帮”诬蔑所谓“唯生产力论”的反动目的,肯定了生产力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阐明发展经济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项基本任务。(3)批判了“四人帮”诋毁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既保护老的资产阶级, 又孕育新的资产阶级”的谬论,澄清了对社会主义下商品生产的误解,明确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的区别,社会主义社会应该发展商品生产,我们国家不是商品生产太多,而是太少太少。(4)对经济体制问题进行了讨论,明确要给企业、社队必要的自主权,要运用经济杠杆、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等。

通过一系列的讨论和批判,在经济领域中被“四人帮”搞乱了的思想, 得到了初步的澄清,改变了干部不敢抓生产,劳动人民不敢生产的局面,因而对改进实际经济工作,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重建生产指挥系统,抓好交通和工农业生产。“四人帮”被打倒后,着重解决了各级组织中组织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问题,清查了“四人帮”的帮派体系,解放了被打击被迫害的干部,使他们重新担任领导工作,

生产指挥系统重新建立起来,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由于 10 年动乱,交通运输事业十分薄弱。1977 年 2 月召开了全国铁路会议,着重解决铁路运输严重堵塞问题,大抓铁路装车量,并克服管理混乱现象。经过整顿,日装车量从 1977 年 3 月开始回升,1978 年铁路货运量突破 10 亿吨(11 亿吨),①创造历史上最好水平。水运货运量和港口吞吐量也创历史上最好水平。交通运输的恢复和畅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在经济工作上,要努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恢复和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生产,发展支农产品的生产,优先保证轻工业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燃料、电力。重工业要抓好原材料、燃料和电力的生产。压缩基建投资,控制基本建设规模。

1977 年 4—5 月间,召开了全国冶金工作会议和工业学大庆会议。强调要搞好生产,要抓企业整顿,恢复规章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加强职工队伍的团结。1978 年 4 月,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三十条),对企业整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企业的任务、基本制度和工作方法都做了具体规定。强调,企业是生产单位,要以生产为中心,要通过整顿建立起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这些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业部门和企业的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开始恢复。

在农业方面,四川、安徽两省,1978 年初都制定了关于农村经济政策, 强调要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要减轻社员的负担,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开展多种经营,允许发展家庭副业。这些规定,对农村经济的恢复起了不小推动作用。

(三)疏通流通渠道,恢复和发展国内外贸易。1978 年 4—7 月召开了全国财贸工作会议,重新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强调财贸工作要坚持政治观点、生产观点和群众观点;反对闭关锁国,要发展对外贸易, 提高财贸工作水平。财贸部门恢复和制订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管理制度以及计划管理、财务管理、物价管理等制度和方法,并恢复一些企业经营好坏与职工物质利益相结合方面的有效做法。流通领域疏通后,市场紧张状况开始好转,外贸事业也有所发展。

(四)局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10 年动乱,对整个国民经济体制破坏很大,粉碎“四人帮”后还不能马上进行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只能就一些重大问题做局部性调整。如加强了铁路、邮电、民航等部门的集中统一领导, 铁路运输重新由铁道部集中统一指挥,使铁路运输严重堵塞现象得以迅速解决。对于工业企业的隶属关系问题也做了一些调整。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的重点企业,由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以中央为主。其他大中企业则由地方或以地方为主进行管理。同时将“文化大革命”中,下放的部分企业,收了上来。对部分财政、税收、物资的管理权也收了上来。为了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企业中恢复了奖励、计件工资和企业基金制度等。

(五)稳定市场物价,改善人民生活。1977 年 7 月 26 日,国家计委转发了商业部《关于商业、粮食系统检查和整顿市场物价中提出的一些政策问题的意见》。1978 年 1 月 21 日,国务院又发出了《关于当前市场物价问题的通知》。这两个文件,都强调要稳定市场物价,认真检查和整顿部分消费

① 《中国统计年鉴(1983)》,第 306 页。

品质量下降变相涨价问题;加强粮油价格管理,稳定蔬菜购销价格;加强对饮食、服务业以及煤炭的价格管理;农副产品的收购要贯彻政府的价格规定, 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坚决执行国家的牌价,坚持计划价格,反对自由价格, 凡利用价格搞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严加打击;认真安排好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