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革流通体制

长期以来我国旧的流通体制是一种按行政区、行政层次统一收购与供应的单一的流通体制。这种流通体制,商品流通渠道少,流通环节多,流通网络不健全,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需要,而且给人民生活也带来许多不便。因此,必须进行改革。流通体制的改革,是要建立一种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的商品流通体制。建立和发展以社会主义国营商业为主体,以城市为中心的集体、个体、联合体等多种商业形式的流通体制。

① 《中国统计年鉴(1985)》,第 213 页。

② 同上书,第 215 页。

国营商业改革,要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区别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实行多种管理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业经营者。中心城市的贸易中心,要坚持开放服务原则,进一步突破行业、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界限,通过相互渗股而组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定分配的批发企业,发展多种批发方式,进行灵活经营。同时还要加强商业网点、设施的建设,减少流通环节。建立发展多种商品流通渠道。恢复货栈贸易,积极发展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恢复城乡集市贸易,开展工业产品的自销,并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等。

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实行商品分工、城乡通开的新体制。农村供销合作社是集体商业组织,要在社员自愿原则下,继续扩大吸收社员股金或采取集资形式兴办企业。要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网点、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有利条件, 逐步建立起生产、加工、运销等多功能的服务体系,并要从提供信息、原材料和推销产品等方面积极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发展跨部门、跨地区的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横向联合,发展多种流通方式。对于某些产地比较集中的产品,可组织专业企业联合集团,组织产销联营。在大中城市要逐步发展农副产品的批发市场,使产区与销区直接贸易,积极推行分购联销或联购分销的经营方式。

关于生产资料的流通体制,长期以来是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调拨分配方式、“条块分割”的封闭式的体制。其中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的通用物资, 由国家计委平衡分配,称为统配物资;其余的工业品生产资料分为三类物资, 一部分由省、市、自治区安排生产和销售,大部分由企业自销。这种体制的缺陷是,国家统得过多、管得过死,造成产销脱节,流通渠道单一,流通环节多,物资流通不畅,周转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国家不断缩小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的范围和品种,适当放宽了自销权力,因而扩大了市场交换的范围和品种,一些重要物资如煤炭、钢材等也进入了市场,逐步开放了生产资料市场。工业消费品则分别采取了统购统销,计划收购和订购、选购等多种购销形式。 1984 年末,全国已建立工业品贸易中心 1254 个,建

立生产资料贸易中心 96 个,下放工业品二级批发站 489 个。初步形成了多种渠道的商业流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