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所规定的工农业生产基本指标第 7—2 单位:亿元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 18—19、167、24 页。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 82—83、78、19—21 页。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 82—83、78、19—21 页。

1952 年

1957 年

增长百分比

平均每年递增(%)

工农业总产值(包括手工业)

其中:现代工业所占比重(%) 工业生产总值

其中:生产资料所占比重(%) 消费资料所占比重(%)

手工业生产总值

其中: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产值农业生产总值(包括副业在内)

827.1

1249.9

51.1

8.6

26.7

36

270.1

535.6

98.3

14.7

39.7

45.4

17.8

60.3

54.6

12.4

73.1

117.7

60.9

9.9

2.5

31.9

11.9 倍

67

483.9

596.6

23.3

4.3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 28 — 29 页

在商品流通方面,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1957 年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 1952 年将增长 80%左右。其中国营商业增长 132.2%,合作社国营商业增长 239.5%。到 1957 年,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和合作社营商业将占 54.9%,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商业和由小商小贩组织起来的合作形式的小商业将占 24%,私营商业将占 21.1%。①

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所规定的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私营各项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见表 7—3。

第一个五年计划在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方面也作了具体规定,见表 7—

4。

此外,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对运输、邮电和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等方面的基本指标也作了具体规定。计划还规定,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