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扩大对外开放

在对外开放方面,也应该扩大。只以“廉价劳动”吸引外商来华投资已经不够,要考虑在继续吸引外商来华办劳务密集型、出口加工型、中小型为主的“三资企业”的同时,应以“以部分市场来换取技术”的措施,进一步吸引那些大的跨国公司来华办大中型高技术的外商投资企业。

现阶段吸引外资主要是加工制造业和饭店旅馆业,其他行业,特别是一些第三产业虽然也有一些,但不多,还存在一些“禁区或准禁区”。如外贸、内贸、保险、金融、海洋运输、民用航空、资源开发等。这些方面,应加以考虑,组织力量,经过充分论证后,做出新的决策。有的尽快开放,有的可以先进行试点。总之,应该逐步扩大开放。

积极支持办好现有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支持和帮助上海浦东、海南洋浦等新的开发区、开放城市和沿长江开发地区、沿边地区的开发,对内地也应鼓励其吸引和利用外资,特别是在资源开发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