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科技教育体制改革

1985 年中央先后通过了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改组科研机构,全面改革科技拨款制度,对独立科研机构, 按照技术发展类型、社会公益服务类型和基础研究类型等,分别实行合同制、包干制和基金制的经费管理办法;将一批科研机构下放到企业办,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和充实自己的科研开发机构;发展多型式、多层次的科研、生产联合体,逐步实现科技生产一体化;建立科技咨询公司,提供科学决策; 建立技术市场,促进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1986 年统计,全国已有技术贸易机构 5000 多个,转让技术成果 8.7 万项,转让交易额 20.6 亿元,比

1983 年的 3000 万元增加了 67 倍多。

教育体制改革方面。调整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改革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高等学校助学金制度,实行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实行教师聘任制;扩大高校管理自主权,出现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办学和投标协作形式。

改革促进了科研、教育和生产的结合。从 1983 年起,全国许多重点科技

项目采取联合攻关方式,科研、高等院校和工厂企业结合进行。到 1986 年, 技术成果转化率已达 80%,已获得直接经济效益 127 亿元,总的投入产出比为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