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人民公社产生的历史背景

建立“公社”或“大社”的思想,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时就已经萌芽了。1955 年夏,中国农业合作化出现高潮,毛泽东认为“大社”有许多优越性。他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所收“大社的优越性”一文所写按语中就主张合并小社为大社。他认为: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发展,不能停留太久, 应当逐步合并。有些地方可以一乡为一个社,少数地方可以几个乡为一个社, 当然会有很多地方一乡有几个社的。1957 年 9 月,国务院发出了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1957 年冬和 1958 年春,一个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在这一建设的过程中,各地普遍出现了并社或超出社、乡、甚至于县的范围来进行协作的浪潮。1958 年 3 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又提出了把小型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建议。中央同意这一建议,并制定了《关于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的文件。4 月,中央将这一建议所行成的文件发到各地,首先在河南掀起了并社

④ 同上书,第 244、122 页。

① “一五”期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1952 年 1580 万人,1957 年增为 2451 万人,5 年增长了 55%。1958 年猛增为 4532 万人,增长了 85%(《中国统计年鉴(1983)》,第 123 页)。

的高潮,各地根据这一文件精神都开展了并社工作。4 月 12 日《人民日报》肯定了福建省闽候县把几个乡合并为一个大乡,把 23 个农业社合并为一个联社的做法。5 月,中央八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会后掀起“大跃进”浪潮,并社工作也在全国普遍展开。

1958 年 7 月 1 日《红旗》杂志发表了题为“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的文章。文中说:“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为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这是第一次公开提出了“人民公社”概念。7 月 18 日出版的《红旗》杂志发表了题为“在毛泽东旗帜下”的文章,转述了毛泽东关于创办公社的意见: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这时,河南遂平县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建立,一般认为这是我国第一个人民公社。1958 年 8 月,毛泽东先后视察了河北省的徐水县、安国县、定县、河南的新乡县七里营乡、襄城县、长葛县和山东省的农村工作。当看到七里营乡挂出“七里营人民公社”的牌子时,毛泽东表示赞同,说,有这样一个社,就会有好多社。人民公社是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兵学商,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①当山东省委负责人汇报说,历城县打算办大农场的时候,毛泽东指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 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②8 月 23 日

《人民日报》发表长篇报道,宣传徐水县农民正在沿着人民公社的道路,奔向“共产主义的乐园”。报道还描绘了徐水县人民公社的具体情况。实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和生活集体化。以男女青年民兵为基干,与全体社员结合在一起,按照军事组织编成班、排、连、营。即军事组织化。进行田间管理时,由公社和“军事指挥部”统一调动劳动力,突击施肥,突击除草或突击除虫害。在进行水利建设时,则由县里统一调配全县的劳动力,实行大兵团作战,这叫做生产战斗化。办公共食堂等集体福利事业等,叫做生活集体化。报道还说,全县 318000 多人口,已有 312000 多人吃食堂。食堂取消了粮食定量,实行敞开口吃饭。同时,各公社还普遍办起了幼儿园,有些村庄还办起了养老院、浴池等。报道最后说:“徐水的人民公社将会在不远的时期,把社员们带向人类历史上最高的仙境,这就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的自由王国的时光。”报道还把徐水县说成是一个高产的典型,说要放几颗“高产卫星”,如 1 亩山药可产 120 万斤,一棵白菜 500 斤等。这些报道, 在全国造成很大影响,对推动人民公社化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1958 年 8 月 29 日,在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确定人民公社为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组织,即“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 公社的规模,就目前说一般是一乡一社。就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来说,有可能是以县为单位组成联社。各地从现在起就应以县为单位进行规划,考虑人民公社的布局。

(二)在成立的步骤上,强调小社并大社的初期,采取“上动下不动”

① 《人民日报》1958 年 8 月 12 日。

② 《人民日报》1958 年 8 月 10 日。

的办法,即首先由原来的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有关合并的具体问题,以后再逐步加以解决(即原来小社的一套生产组织和管理制度暂时不动)。

(三)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去对待各个小社的公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差别,不要算细帐和找平补齐。社员的自留地一般应归集体经营,零星果树暂时仍归私有,过些时候再作处理;股份基金等,也不必急于处理,再拖一、二年,自然地就变为公有。

(四)人民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但是只要再过三四年到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公社的集体所有制就可以变为全民所有制,并且将为进一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积极地作好准备。《决议》还宣布: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 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

《决议》公布后,9 月 10 日《人民日报》根据《决议》精神发表了“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的社论。决议和社论发表后,全国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展开,并形成高潮。到 9 月底,全国农村共建成人民公社近 23.4 万个, 参加的农户占总农户的 90.4%,平均每社 4797 户。这样,差不多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农村就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到 11 月,全国 74 万多

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 26.5 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的农户 12690 万多户, 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99.1%。①这样,在不到 3 个月的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