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

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指导下,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入地开展起来,并取得巨大成就。

几年来,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进行了改革,即遵循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使企业有更多的自主权。所谓所有权同经营权的分离,就是指在保持国家对全民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前提下,赋予企业以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使企业以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从而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改善,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改革企业经营机制是改革的方向,但分离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还要依据企业的产业性质、企业规模和技术特点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如小型国营企业可以采用租赁经营方式,大中型国营企业则可以采取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等。同时也可试行股份制。

(一)租赁经营制。是在评定企业实际资产的基础上,承租人与国家(主管部门)签订租赁合同,成为国家资产的经营责任者。在租赁期内,企业承租人根据合同规定,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不受原行政隶属关系的制约。当然企业也必须根据合同规定完成向国家缴纳承租租金和利润指标的义务。租赁经营中,企业不但要负盈,而且要负亏,要承担经营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承租者,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他为了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必定会积极进行经营,成为市场的有力竞争者, 从而获得更多收益。承租人签订合同后,就要对企业财产负责,同时要承担风险,企业的经营成败与承租人和职工的个人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实行租赁经营,有利于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挖掘企业潜力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由于目前我国个人财产数量有限,承担风险的能力也有限, 因此,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小型国营企业。

(二)承包经营责任制。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国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一般是,(1)用招标、招聘等竞争性的方式,产生企业经营者和承包指标,并用合同和公证等法律形式,确定国家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确定经营者的责、权、利。(2)在企业内部实行全面的聘任制或岗位合同制,并据此重建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3)这种责任制还把对经营者的奖罚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结合起来。避免“掠夺性经营”、“短期化行为”等倾向。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特点是: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这种经营责任制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联系又可适当分开的原则,用合同形式明确规定企业主管部门与企业承包经营者和职工集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它有利于把企业的经营成果与职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坚持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更好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把巩固和完善全民所有制和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结合起来;通过招标投标、招聘选举等多种办法产生承包人,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经营,从而有利于确立承包经营者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减少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直接行政干预;有利于促进企业挖掘内部潜力,推动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增产增收,精打细算,提高经济效益。

承包经营责任制有 5 种主要形式;(1)两保一挂。即保上缴国家税利, 完不成包干指标,要用企业自有资金补足;保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工资总额与现实税利挂钩。(2)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即上缴利润按一定比例逐年递

增。(3)上缴利润基数(或纳税目标)包干,超收分成。(4)微利、亏损企业的利润包干或亏损包干。(5)行业投入产出包干。即把大企业与国家财政的分配关系用承包办法确定下来,促使行业多收多得,用于行业发展,国家不再投资。

租赁经营和承包经营,是探索所有权同经营权相分离的形式。试行的结果效果很好。国营小型企业实行的租赁经营,是 1984 年下半年开始的。据沈阳、武汉等 6 城市,1986 年末初步统计,小型国营工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的有 5 735 家,占 6 城市国营企业总数的 6.5%。①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过去一般都属于亏损企业或微利企业。试行结果表明,这种方式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生产发展速度加快,经济效益也显著提高,国家税利收入大幅度上升,职工收入也明显提高。

承包经营,据 1987 年 6 月统计,全国实行承包经营的大中型工业企业有

4046 家,占全国大中型企业总数(7 814 家)的 51.8%。实行这种经营制度

的大中型企业中, 1 年承包期的有 1783 家,占承包企业总数的 44.1%;实

行 2—4 年承包期的有 2263 家,占承包经营企业总数的 55.9%。这种承包制, 经营者与职工的责、权、利明确,企业承担风险(欠收自补);企业实行利润递增包干或减亏包干,都能有效地保证国家财政增收。有的把固定资产增值和技术改造任务也列入承包项目中,初步克服了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通过试行,承包的形式基本上有两类:一类是盈利企业实行利润递增包干,超额分成;一类是亏损企业,实行亏损包干或减亏分成。

承包经营制的实行取得很好的效果。如吉林省承包经营实行较早,1987 年上半年全省财政收入在连续 4 年递增 19%的基础上又增长 15.8%。北京市1987 年上半年实行“两保一挂”(即保上交税利,保技术改造任务,工资同

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实现利税比面上企业增长 8%,上交利税增长 27.7

%。广东、黑龙江、山西等省实行承包后,1987 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平均增长20%左右,大大高于全国各地增长 6.8%的水平。①

(三)试行股份制。在实行两权分离、搞活企业、改革企业经营机制的问题上,对国营企业除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外,还试行了股份制。1985 年第 4 季度,首先在广州市 3 家大中小型工业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沈阳市是先从集体所有制开始试点,在积累了一定经验后,再在小型国营企业中试点。其他一些地方,还试行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联合投资形式的股份制、吸收企业内部职工或向社会招股形式的股份制等。全国试行股份制企业的数量,广州试行股份制的全民工业企业有 12 家(全民企业), 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 0.29%,占全民所有制企业总数的 1%;沈阳试行股份制的工业企业 70 家,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 1.36%,其中全民企业 4 家, 占全民企业总数的 0.57%,集体所有制企业 66 家,占集体所有制企业数的1.51%。北京、上海试行股份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分别占全民企业总数的

0.062%和 0.023%。

试点企业情况说明,股份制是一种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开的形式。

  1. 股份制企业性质仍是公有制企业。因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企业、个人等不同利益集团,而个人参股的情形在我国只占很小比重。

① 高尚全:《九年来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人员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25 页。

① 《九年来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第 24 页。

另外,股份制企业一般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或经理)负责制,这种领导体制下,企业有权独自决策,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国家只能通过自己的股东代表,在董事会内以平等地位同集体、个人的股东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商讨问题,企业除按法律向政府履行自己的义务外,不再接受法律以外的任何干预。这样就可以更好地排除了政府部门和行政性公司的干扰,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有利于发挥企业的积极性。

  1. 由于股份制企业内部存在着不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不同的利益集团),因而对企业行为有一定约束力。经营者会对企业资金的使用、生产的经营和管理,采取审慎态度,同时利益分配时,也会考虑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和处理好短期、长远的利益关系。因而股份制企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当时,理论界对股份制的认识还不一致;对股份制的具体做法也还缺乏经验;试行股份制的一些客观条件,如价格、计划、财税、金融、人才、立法等方面,也还不具备。所以对股份制仍然处于试验和探索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