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破“三铁”和解决“双轨制”问题

(一)打破“三铁”。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建立企业经营新机制,使企业充满生机活力,最重要的是打破“三铁”,即打破“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建立能高能低的分配机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干部管理制度。取消工人和干部的界限,全体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干部实行聘任制,真正做到优化劳动组合。职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 工资随岗位和职务的变动相应调整。

在实行全员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所有企业的经营项目、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都要通过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企业打破“三铁” 后,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会大大提高。

(二)解决双轨制,给予企业充分经营自主权。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 政企关系虽然有一定程度的分离,但是仍然存在着双轨体制,政府行政机构对企业仍然有权干预,企业还没有完全的自主权,这种双轨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仍有一定的影响。具体是:

  1. 双轨制使企业难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虽然在双轨制下,使企业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很不充分,因为旧体制仍然存在,仍要求企业承担政府规定的任务和政策性的目标。企业承担这类任务和政策性目标越多,则自主权越小。

双轨制使企业有一定自主权,但不稳定。主要是双轨制下,政企没有完全分开,政府仍旧可以随时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当国家政策放宽时, 企业自主权扩大,当收紧时,则缩小。

在双轨制下,企业虽有一定自主权,但没有实行这些自主权所不可缺少的制度和条件。比如《企业法》规定,企业有权依据法律和国务院规定辞退职工,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职工失业后,就业、养老、医疗等负担无从解决,因此,企业很难行使辞退职工的自主权。

  1. 双轨制导致企业目标混乱和目标之间的冲突。改革后,企业是多目标的,既要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还要承担上交财税的任务,同时还要保障职工就业、劳保、住房、医疗等等。一方面企业仍要完成政府下达的计划指标,另一方面,企业进入市场轨道,有了盈利目标,政府下达的许多目标与盈利目标发生矛盾。有时企业如按指令性计划安排生产,则会阻碍企业利润目标的实现,从而阻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3)双轨制引起企业多种行为的不规范甚至混乱。企业的目的决定企业的行为,企业目标混乱必然导致企业行为混乱。一是生产行为混乱。在双轨制下,决定企业生产计划行为是双重的,既要考虑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又不得不关心市场状况。这样使得企业无法完全考虑市场需要来决定生产计划,难免顾此失彼。二是销售行为的混乱。在双轨制下,企业的销售行为也是双重的。当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或市场价高于计划价时,企业努力扩大自行在市场销售部分,设法减少由计划收购部分,不与政府签定订货合同,甚至不执行已订的合同;但当产品供过于求或政府的计划价高于市场价时,企业又求助政府帮助摆脱困难。

此外,双轨制造成企业行为混乱,还包括:投资行为、融资行为、原材料购进行为以及留利分配使用行为、劳动力使用行为等等。

(三)把国营大中型企业推向市场。国营大中型企业如何摆脱困境,如何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益,最有效的办法是把企业推向市场。使其发挥自主经营的作用,在市场竞争中,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当前企业缺乏活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调节作用发挥不够。要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首先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逐步放开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一般性技术改造和小型建设等经济活动的直接管理。缩小企业的指令性生产计划,由企业按照市场的需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改变价格形成机制,逐步使国家管理的产品按成本、平均利润率确定价格,使大多数产品通过市场形成符合价值规律的价格。国营大中型企业应发挥自己的优势,增强商品经济和市场观念。努力降低产品成本,生产适销对路产品,积极开拓市场,参与市场竞争,不仅要面向国内市场(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而且也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要在市场竞争中(包括国际市场)发展和壮大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目前困境,也才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