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规定了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 具体执行过程是:

1953 年,国家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了加强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改

造,国家开展了有计划地扩展加工订货工作。从 1953 年 7 月份起,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对一些主要物资和工业原料进行控制。如对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对煤、铁、钢材、铜、硫酸、烧碱、橡胶、羊毛、麻、油料、烟叶等重要原料实行按计划控制和供应;对进口原料加强管理;对国家未统一控制的原料,由各地政府根据加工订货计划掌握平衡等等。由于国家掌握了工业原料并对原料实行统一分配,因此,国家就可以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各种经济成分进行全面的生产安排。这时国家对私营工业的产品绝大部分已经实行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特别是加工订货的形式,更为普遍,很快从一些主要行业扩展到一般行业,从大城市扩展到小城市,从大型企业扩展到中小型企业。

加工订货普遍实行后,国家加强了计划管理和合同管理。加强加工订货工作的计划性,督促私营工业严格遵守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时间来完成国家所给予的任务。此外,国家还进行上缴货价的核算工作,督促私营工业改善经营管理,限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中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及国家对私营工业企业的加工订货发展情况,如表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