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确对待和处理了民族工商业

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取得政权进行经济恢复和建设工作时,如何对待资本主义经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制定了对待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正确政策,那就是对待官僚资本主义采取没收的办法,使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但对待民族资本主义则采取另外一种政策,即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采取区别对待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建国初期,人民共和国面临着许多矛盾,如全国人民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矛盾以及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等。我们通过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势力、没收官僚资本,进行土地改革等措施和斗争, 解决了全国人民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矛盾。至于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由于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恢复时期仍有两重作用,我们对其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作用,给予充分发挥的机会,但对于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方面,则加以限制和进行必要的斗争。如国家通过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划定经营范围以及开展加工订货等途径,使其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有所发展,增加日用工业品生产,协助国营商业促进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流,活跃了市场, 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私营企业也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另一方面,对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方面,政府则采取另外一些具体措施,如在价格和税收政策方面进行限制,以及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等进行斗争,来限制和制止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所有这些做法, 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事实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经济恢复工作进行得又快又好,与我们正确对待也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过于集中的经济体制也有缺点,即和处理民族工商业问题,是有一定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