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调整工作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了调整工作,这是国家对民族资本主义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具体体现。同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合理的调整也是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条件之一。

建国初期,由于实行了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领导,财政收支接近

平衡,制止了恶性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出现了好转局面。

物价稳定,标志着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已经确立。这时,国营工业和交通运输事业已经开始恢复和发展,国家银行通过行政管理和业务疏导等办法,限制了私营银行、钱庄的投机活动,使它不能不在国家银行的领导下,进行正常的经营。

但是资本主义经济,却出现另外一种情况。1950 年 3 月物价下降以后, 由于虚假购买力突然消失,市场上出现了重要消费品,如粮食、棉纱、棉布等,一时供过于求的现象,这样就使得在通货膨胀中发展起来的一些私营银行和私营商行纷纷停业或倒闭;许多习惯于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的私营工厂, 也因存货过多,负债累累,而陷于停工减产的境地。如当时上海,投机性的银行、钱庄就倒闭了一半以上,商店倒闭了 1/10(主要是投机商号)。全国私营工业大量减产,1950 年 5 月份产量比 1 月份:棉布减少 38%,绸缎减少47%,卷烟减少 59%,烧碱减少 41%,纸减少 31%等。

资本主义经济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以下几种原因造成的:第一是由于通货和物价稳定,暴露了同时又停止了过去社会上的虚假购买力。这就是说, 人们在过去十余年的通货膨胀时期,为了避免钞票跌价的损失,不愿存放钞票,宁愿竞购和囤积并不是为了消费的货物。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起了变化。他们不但不再囤积货物了,而且将过去囤积的货物吐到市场上来。这样就形成市场上若干物资一时供过于求,生意不好,许多工商业者发生困难。第二是过去适合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经济中发展的若干工商业,由于帝国主义制度、封建制度和官僚资本制度在中国的消灭,许多货物根本失去市场,另有许多货品也不合人民需求的规格。这种情况引起了一部分工商业的倒闭。第三是许多私营企业机构臃肿庞大,企业经营方法不合理,成本高,利润少, 或者还要亏本。这也引起许多工商业发生缩小营业、甚或停工歇店的现象。第四是经济上的盲目性,同一行业内部盲目竞争,地方与地方之间供求不协调。这也引起许多减产、停工、倒闭的现象。①

因此,在物价稳定之后,为了使当时还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摆脱这种困境,使它们能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下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服务,党和人民政府从 1950 年 6 月起,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调整工作。

国家对工商业调整的方针是: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逐步地消灭经济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而妥善地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调整工商业有三个基本环节:(1)调整公私关系;(2)调整劳资关系;

(3)调整产销关系。这三个基本环节中的重点是调整公私之间的关系,即调整国营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关系。

调整公私关系,是当时我国社会上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这一客观情况决定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经济形式, 当时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整个经济中还占相当大的比重,它对发展生产恢复国民经济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的这种积极作用,只有在国营经济

① 《三年来新中国经济的成就》,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3 年版,第 42 页。

领导之下,在国家管理的限制之下,才能得到发挥。否则它的唯利是图的本质和生产无政府状态,就会破坏整个国民经济。

调整公私工商业关系的主要方法是:在工业方面:(1)只要有可能,即由政府和国营企业委托私营工厂加工及向私营工厂订货。以便公私工厂能够有计划地组织生产。(2)政府收购一部分农产品,并给目前还难出口但是可能争取出口的工业品以便利条件,藉以扩大工业品在国内外的市场。(3)联合公私力量,组织工业资金的周转。(4)号召私营企业改善经营方法,改善劳资关系,共同克服企业中的困难。(5)把国营企业以外各机关各部队各团体分散经营的生产事业统一起来,并加以调整,使之与私人企业、手工业和农民副业相协调而不相冲突。①在这些方法中,最主要的是加工订货。私营工业接受政府和国营工业的加工订货任务后,其加工费和货价皆由国家规定。国家在规定加工费或货价标准时,不是依照各个工厂生产技术的高低来计算,而是依照同一地区一般工厂在合理经营条件下的中等标准来计算。对某些产品的加工或订货,只是为了维持私营工厂的生产不使停顿,所以加工费和货价的计算一般较低。②国家对若干重要的私营工业实行加工、订货和收购成品等,就使它们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人民的需要生产。国家由于掌握了商业的批发环节,就可以从流通领域来控制它们,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限制它们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私营工业则可以通过工缴费和货价形式获得合理利润,保证它们能够进行再生产(限制它们唯利是图的本质)。

1949 年全国私营工业产值中,加工、订货、包销、收购部分所占比重为

11.5%,1950 年增加为 27.3%。从棉纺业来看,1950 年下半年,为国家加工的部分即占其生产能力的 70%以上。1951 年 1 月,政府颁布了“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后,私营棉纺厂的生产,就全部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在商业方面,按照共同纲领规定:“国营贸易机关应负调剂供求、稳定物价和扶助人民合作事业的责任。”这就要求政府依照经济情况,随时规定适当的价格政策,把批发价与零售价、地区与地区间的差价,保持一种适当的距离。对待私营商业,一方面限制它们的投机活动,同时在价格方面(批零差价和地区差价)和营业范围方面给它们以活动的余地,使它们在国营经济领导下,为城乡交流、内外交流服务。

应该指出,在调整公私工商业的措施中,加工、订货、收购成品的方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国家通过加工、订货、收购成品形式,在原料和成品销售方面,就割断了资本主义工业与市场的联系,使资本主义工业只能根据国家的需要而生产。因此,加工、订货和收购成品成为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形式,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

国家通过加工、订货和收购成品,就使这部分私营工业的生产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这样不仅可以限制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限制它们唯利是图的本质,而且国家还可以通过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收购成品,充实国营商业的物资力量,使国营商业可以掌握更多的工业品,以调剂市场的供应,稳定市场物价。

国家手里掌握了工业品,还可以用工业品换取农民的粮食和工业原料,

① 《三年来新中国经济的成就》,第 45、47 页。

② 《三年来新中国经济的成就》,第 45、47 页。

加强工农联盟。

调整工商业的工作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国家就帮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克服了严重的困难,使它们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恢复了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为了扩大和加强城乡经济联系、扩大工农业产品的交流,1950 年冬和1951 年上半年,国家又在广大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城乡物资交流工作,举办城乡物资交流大会,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调整劳资关系是调整私营工商业的另一个基本环节。当时工人阶级已经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但是在私营企业中,工人还处于被剥削的地位,有些资本家还不承认工人的民主权利,还想象过去一样压迫工人。因此,劳资之间的关系必须加以调整。当时调整劳资关系的基本原则是:(1)必须确认工人阶级的民主权利;(2)必须首先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出发;(3)劳资问题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政府仲裁。

调整劳资关系,主要是依据民主原则,根据“劳资两利”政策,用平等协商的办法来解决。这样,一方面确认工人的民主权利,保护工人的利益, 从而可以激发工人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资方得到行使经营权的新形式,能够更好地经营企业。

调整产销关系则主要是逐步克服生产中的无政府状态问题。在旧中国, 工业畸形发展,重工业比重很小,轻工业比重很大。建国初期,随着物价趋于稳定而出现的暂时困难,这种矛盾更加突出。这就是重工业急待恢复和发展,而轻工业则出现了生产过剩情况。民族资本主义主要经营轻工业,所以调整产销关系就成了调整资本主义工业的重要问题了。

为了调整公私关系和产销关系,中央人民政府各财经部门在 1950 年先后召开了粮食加工、食盐运销、百货产销、煤炭产销、火柴、橡胶、毛麻纺织、复制印染、卷烟以及进出口、金融等一系列全国性的专业会议。在这些会议上,公私代表双方协商解决公私关系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具体规定了各行各业的产销计划。如全国油脂工业会议就确定 1950 年下半年生产各种油 64 万吨

和各种油饼 233650 吨,并依据公私兼顾和生产能力对公私企业作适当分配。全国机器工业会议确定的国家订货,也按公私兼顾精神分配,如分给上海私营机器业的定货可满足其生产能力的 60%以上,天津可满足 80%以上。

调整工商业是人民政府对旧的经济结构进行重新改组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私营工商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成分。政府通过对私营工商业的调整,利用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限制其消极作用, 使其在国营经济领导下,进行生产和销售。这样做,不仅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而且也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了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