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

经济责任制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把责(经济责任)、权(经济权力)、利(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的实行,可以把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者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和职工收入的增加。

经济责任制要求企业的主管部门、企业、车间、班组和职工,必须层层明确在经济上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建立和健全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各项专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并采取一定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它要求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者的关系,把企业、职工的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同经济利益联系起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有奖有罚,克服平均主义。实行经济责任制,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即解决企业经营好坏一个样的问题(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另一方面,是建立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处理好企业内部的关系,解决好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即职工吃企业“大锅饭”)。

贯彻经济责任制,企业所应遵循的原则是,必须全面完成国家计划,按社会需要组织生产,认真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保证产品质量;努力降低生产成本;职工收入只能在生产发展的基础增长;要有奖有罚;要把贯彻、完善经济责任制与技术改造结合起来,要统筹兼顾,加强领导等。

国家对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在分配方面主要有三种类型:(1)利润留成;

(2)盈亏包干;(3)以税代利,自负盈亏。具体形式有: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适用于增产增收潜力较大的企业);全额利润留成(适用于生产正常、任务饱满、利润较稳定企业);超计划利润留成(适于任务严重不足,利润大幅度下降企业);利润包干(适用于潜力较大微利企业);亏损包干(对亏损企业实行“金额补贴,亏损不补、减亏留用或分成”等办法); 以税代利、自负盈亏(适于管理水平高、生产稳定、有盈利的大中型企业)。另外,在二轻集体所有制企业由统负盈亏改为自负盈亏,并确定一个合理的课税所得额为基数,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减收所得税,税后利润大部分留给企业。

1981 和 1982 年,工业企业普遍推行了经济责任制。企业内部实行经济责任制,把每个岗位的责任、考核标准、经济效果同职工的收入挂起钩来,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调动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增产增收;

  1. 促进了企业的整顿,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了改善和加强;(3)比较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平均主义问题,使按劳分配原则得到进一步的贯彻;(4)进一步改变了对企业统收统支,捆得过死的状况,使企业有一定的机动财力,可用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兴办集体福利设施,改善生活条件;(5)不仅对一线生产工人落实了经济责任,而且对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辅助人员等都有明确的责任,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6)促进了工业的调整。

总之,经济责任制的推行,为工业企业在管理体制改革上探索出了一条

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