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发展生产满足城乡居民需要(尤其是农具和农民日用品)以及供应出口贸易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1952 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手工业生产总值为 73.1 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 8.8%。全国手工业从业人数 7364000 人。①

中国共产党认为,个体手工业和农民个体经济一样,是一种十分落后的

① 《伟大的十年》,第 30 页。

生产形式,它们分散经营、规模狭小、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很低;同时手工业个体经济是一种小商品经济,任其自发发展会产生资本主义。因此,党对个体手工业历来的政策,就是提倡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

解放以来,党和政府积极扶持手工业生产,引导手工业走互助合作的道路。1949 年参加手工业合作社的人数为 88000 人,到 1952 年增加为 228000 人。①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手工业合作社还只是在试办阶段。

1953 年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提出了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规定:“采用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逐步地把手工业者引向合作化的道路,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成为国营工业的得力助手。”“手工业生产的合作化,应该根据手工业者的自愿和可能的接受程度, 经过各种低级的形式,逐步地过渡到较高级的形式。”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还规定,手工业生产增长和手工业合作化发展的具体任务:“5 年内,手工业总产值将有很大的增长,由 1952 年的 73.1 亿元上升为 1957 年的 117.7 亿元, 即增长 60.9%,平均每年递增 9.9%。在手工业总产值中,合作化手工业的产值 1952 年为 2.5 亿元,1957 年将上升为 45.5 亿元,即增长 17 倍。⋯⋯

在手工业总产值中,个体手工业的产值 1952 年为 70.6 亿元⋯⋯。1957 年个体手工业的产值仍将增长为 72.2 亿元,增长 2.2%。参加手工业合作社的人数 1952 年为 21.8 万人,1957 年计划达到 210 万人,即约增加 8.6 倍。”②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过程中,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就是按照计划中

所规定的,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逐步过渡的。具体的发展道路,是从供销合作入手逐步发展到生产合作。即从手工业供销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手工业供销小组是通过向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购买原料、推销成品或者接受加工订货组织起来的,是手工业合作化的低级形式。手工业者加入供销小组后,仍然占有自己的生产资料,独立生产,自负盈亏。成立手工业供销小组,并没有改变个体手工业者原来的生产关系,不过,它已经同社会主义经济发生了联系,本身也有了若干公共财产的积累,带有某些社会主义因素。

手工业供销小组进一步发展就是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在手工业供销合作社中,最初,生产工具仍归社员私有,分散生产,只是统一领取原料交付成品;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在生产过程中的某一部分,开始集中生产;也有的按照生产技术,进行简单的分工协作。这样,手工业供销合作社逐渐向生产方面转化。在手工业供销合作社中,还从所得的利润中,抽取一部分,用来购买一些生产资料。所以,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比手工业供销小组又有较多的社会主义因素。

不过,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终究还只是在流通领域中活动,个体生产者的小私有制仍然阻碍着生产技术的运用和生产规模的扩大。所以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必然要进一步发展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社员的生产资料已经折价归合作社所有,进行集体生产,公共积累也更多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单位,实行统一经营,统一计算盈亏。合作社的收入,除向国家缴纳税金外,

① 《伟大的十年》,第 30 页。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 77—78 页。

合作社内还要提取一部分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其余在社员中间以工资或劳动分红形式,实行按劳分配。在初级形式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社员私有的生产资料还没有转为合作社所有,而是用租借或入股分红的办法由合作社统一使用。这时,合作社还需要从收入中支出一部分,以租金或红利的形式付给占有生产资料的社员。不过,由于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工具一般都比较简单,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化比较容易,所以,低级形式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存在的时间不长,没有得到什么发展。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过程中,手工业合作化也提前完成了。1952 年底,参加手工业合作社的从业人员为 22.8 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

  1. %;个体手工业者从业人员为 713.6 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 96.9

%。到 1956 年,合作化手工业从业人员增长到 603.9 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 71.7%;而同年,个体手工业从业人员只有 54.4 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 8.3%。再从生产总值来看,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规定,手工业生产总值到 1957 年要达到 117.7 亿元。在实际执行中,1956 年就已经达到了这个数字(117 亿元),1957 年达到 133.7 亿元。①以上情况表明,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所规定的手工业合作化的任务,已经提前超额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