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了城乡人民生活的放善

1986 年与 1978 年相比,农村人均纯收入,从 134 元增加到 424 元,8

年共增加了 290 元,比 1949—1978 年 29 年的增加额还多出 200 元。8 年来, 农村贫困户减少,温饱、宽裕和小康户增加。商品性消费增加,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的比重下降,农民居住条件也有明显改善。城市人均生活费收入从1978 年的 316 元增加到 1986 年的 828 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增长 160%(农村人)和 80%(城市人)以上。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由 210.6 亿元提高到2 300 亿元。 8 年共安排城镇人口就业约 6 000 万,待业约从 5.3%下降到 2

%。城乡消费水平差距缩小,由 1978 年的 1∶2.9 下降为 1∶2.3。消费质量提高,消费结构也发生变化,耐用消费品的家庭拥有量,据抽样调查,1986 年每百户城市居民拥有洗衣机 60 台、录音机 52 台、照相机 12 架、冰箱 13

台、彩电 27 台。总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人民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