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纲要》规定,今后 10 年,要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围绕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要问题,有领导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改革,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结合新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要求是:

(一)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适当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按照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完善所有制结构。

(二)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逐步使绝大多数国营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探索公有制经济多种有效的实现形式,建立富有活力的国营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消费资料市场,扩大生产资料市场,发展资金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产市场和劳务市场,建立健全在国家指导和管理下的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

(四)理顺国家、集体和个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形成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逐步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五)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特别是运用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经济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建立和健全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经济调控体系。

要按照这些基本要求,协调配套地搞好企业、流通、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外贸、计划、投资、劳动工资、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改革。

《纲要》提出再用 10 年时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这种新的经济体制。为此,经济体制改革需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继续探索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具体途径和形式。按照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根据多年来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 对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大体形成了以下一些共同认识:(1)实行计划经济,可以从总体上保持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和资源合理配置,避免无政府状态;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动员和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大建设,防止大的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可以较好地调节收入分配,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保持社会公正。实行市场调节,有利于开展竞争,发挥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 按照市场需要从事生产经营,做到产需结合,促进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就是要充分发挥两者的优点和长处,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这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

探索和实践,证明这个原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正确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必须结合,而且能够结合,这一点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不应当再有怀疑和动摇。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结合,能不能结合,而是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怎样把两者结合得更好的问题。(2)不能把计划经济理解为只是指令性计划,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改善和市场的不断发育,应该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计划管理也必须自觉遵循经济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市场调节要在国家总体计划和法规约束下发挥作用。(3)大体来说,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总量控制、重大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等,主要发挥计划的作用;企业大量的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性技术改造和小型建设,主要由市场调节。(4)国家计划管理和指导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规划和宏观调控目标,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地区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做好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协调重大比例关系, 并综合配套地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来引导和调控经济的运行。

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经济活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和范围,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说,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对大量一般的工农业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实行指导性计划或者市场调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其生产、流通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余部分也实行指导性计划或者市场调节。再比如说,在建设领域,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重要项目建设及其布点,实行中央、地方政府决策和计划管理,同时,对投资使用、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他一般性技术改造和小型建设项目,在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下,由市场调节。又比如说,在价格方面,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的价格由国家管理,价格调整要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考虑市场供求变化;其他大量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市场调节。总之,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和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经常进行适当调整和改进,以便把改革不断推向前进。

(二)进一步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柱和骨干力量。目前国营大中型企业负担较重,困难较多,许多方面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它们的骨干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经济体制改革能否取得预期的进展,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国营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成效。我们就要十分重视并集中主要精力来抓这个问题, 从改善外部环境和加强内部管理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一项一项地狠抓落实,解决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实际困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这些企业的活力明显增强。为此,应当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1)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要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使企业把更多的自有资金用于技术改造。逐步完善企业折旧制度和留利制度。“八五”期间继续实行并完善现行的承包制,同时积极进行“利税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制度的试点。(2)坚持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进一步贯彻落实已经颁布的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尊重和保障企业的自主权。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

适当分离的具体形式,可视产业性质、企业规模、技术特点而有所不同。改革中出现的租赁制、股份制等,特别是国家控股和部门、地区、企业间参股的企业形式,要继续稳妥地进行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3) 积极发展企业集团。要抓紧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推动企业的改组和联合, 促进企业结构的合理化。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组建一批跨地区、跨部门的竞争性企业集团,提倡和鼓励组建紧密型企业集团。(4)深化企业领导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加强企业管理。要坚持和完善厂长责任制,正确处理厂长(经理)和企业党委、职代会之间的关系。充分保证厂长对企业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健全企业的民主管理,改进人事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留利分配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切实改变企业分配吃大锅饭和留利向个人倾斜的现象,以及纪律松弛的现象。(5)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禁止随意向企业收取费用。

(三)积极推进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八五”期间,要按照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加快住房制度和保险制度的改革。要逐步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住房的办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住宅建设,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在城镇各类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中,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待业保险的范围。在农村,根据各地不同的条件与可能,采取积极引导的方针,逐步建立不同形式的老年保障制度。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也要改革和完善,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减少浪费与损失。在农村继续推行集资办医与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搞好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是合理引导消费、深化企业改革、保障人民生活的重大措施,对缓解社会分配不公, 维护社会安定,顺利推进其他方面的改革,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两项改革, 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在已有试点的基础上, 认真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地稳妥进行。

(四)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改革以来, 改变过去中央过分集中的格局,实行放权让利,调动了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方向是正确的。但由于一些权力下放不当,宏观管理又没有及时跟上,一些改革措施也不配套,造成经济生活中某些过于分散的现象, 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过多,以至宏观调控能力减弱。目前这种趋势还在发展,财政收支平衡的矛盾还有所加剧。无论是从经济发展还是从深化改革的要求来看,都需要我们采取必要的政策和措施,适当集中财力物力,来办好一些必须由中央办的关系国家全局利益的大事。这决不是回到过分集中的老路,而是把必要的集中和适当的分散恰当地结合起来。中央要兼顾和协调地方的利益,地方要考虑全局的利益,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推进现代化建设。

(五)继续实行和完善对外开放政策。经过 10 多年来的努力。对外开放已经全面铺开,基本格局已经形成。今后在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最重要的是在保持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立足于现有基础,把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智力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出口贸易,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改善出口商品结构和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上。现在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以出口原料型初级产品为主向出口制成品为主的转变,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的七成以上。今后的任务,是逐步实现由粗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向精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的转变,努力增加附加价值高的机电产品、轻纺产品和高技术商品的出口,鼓励那些在国际市场有发展前景、竞争力强的拳头产品出口,做到主要依靠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信誉来增加外汇收入。积极发展国际旅游、劳务输出、对外承包工程和海外投资,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要努力巩固已有的市场,积极开拓新的市场,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为了我国建设的需要和保持国际间的正常贸易往来,我们要保持适度的进口规模,调整进口商品结构,把有限的外汇集中用于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

为了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益,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改善投资环境。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正确引导外资投向,支持办出口创汇型、技术先进型企业, 以及一些大中型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注意把吸收外商投资与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结合起来,推动我国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的升级换代。

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优势,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和带动全国经济的发展。“八五”期间,除办好已有的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城市和开放地区外,要集中力量,搞好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和开放。要保持对外开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已出台的政策要保持基本不变,并不断加以完善。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和地区,要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结合本地优势,合理确定经济发展的方向、重点和布局,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逐步形成合理的地域分工。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外贸发展的需要,对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要在继续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三方面积极性的前提下,促使外贸逐步走上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联合统一对外的轨道。这项改革的意义重大,是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稳步发展的根本措施,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以上提出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和主要任务,是今后 10 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具体实施中,大体分为前 5 年(“八五”计划时期)

和后 5 年(“九五”计划时期)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工作,有不同的侧重点和要求。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要着眼于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和深化改革,努力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为“九五”时期的发展打好基础。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在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产力布局、提高经济素质和理顺基本经济关系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全面实现到本世纪末的各项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