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没收官僚资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的同时,还立即进行了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

没收官僚资本,主要是没收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主的官僚资本。“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在他们当权的 20 年中,已经集中了价值达 100 万万至

200 万万美元的巨大财产,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这个垄断资本,和国家政权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个垄断资本主义,同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密切地结合着,成为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就是蒋介石反动政权的经济基础。这个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不但压迫工人农民,而且压迫城市小资产阶级,损害中等资产阶级。这个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抗日战争期间和日本投降以后,达到了最高峰,它替新民主主义革命准备了充分的物质条件。⋯⋯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任务,除了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以外,在国内,就是要消灭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

(大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改变买办的封建的生产关系,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①

前面谈到,1946 年官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约占中国全部工业资产(包括东北地区和台湾省)的 80%以上(如不包括东北地区和台湾省则占 67.3%

②)。又据计算,1947 年官僚资本主义工业企业提供的工业产品占国民党统治地区全部工业产品的比重为:电 78%,煤 80%,石油和有色金属 100%, 钢铁 98%,机械 72%,水泥 67%,烧碱 65%,硫酸 80%,盐酸 45%,化学肥料 67%,纺绽 60%,机制纸 50%,机制糖 90%,漂白粉 41%,出口植物油 70%。③

② 《人民日报》1951 年 4 月 30 日、1952 年 8 月 17 日、1953 年 2 月 27 日。

③ 《人民日报》1951 年 4 月 30 日、1952 年 8 月 17 日、1953 年 2 月 27 日。

①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253—1254 页。

②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4 辑,第 56、53 页。

③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3 辑,第 1445—1446 页。

到 1949 年全国解放前夕,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约占中国全部工业资本的

2/3,全部工业、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 80%。它垄断了全国钢铁产量的 90

%,煤产量的 33%,发电量的 67%,石油和有色金属产量的 100%,水泥产量的 45%,纱绽 37.6%,织布机 60%,糖 90%。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控制的银行占全国银行资本总额的 59%。在全国 3489 家银行中,为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控制的银行有 2448 家。铁路航运方面,铁路公路占 100%,轮船吨位占45%以上,在商业方面有十几个全国性的大垄断组织。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搜刮、掠夺,使国民经济遭到了极大破坏,给全国人民造成了空前的大灾难。毛泽东在 1947 年 10 月指出:“在一切蒋介石统治区域,贪污遍地,特务横行,捐税繁重,物价高涨,经济破产,百业萧条, 征兵征粮,怨声载道,这样使全国绝大多数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以蒋介石为首的金融寡头,贪官污史,土豪劣绅,则集中了巨大的财富。这些财富,都是蒋介石等利用其独裁权力横征暴敛、假公济私而来的。”①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是一种反动的生产关系,严重地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革命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四大家族官僚资本采取没收的政策。在1949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明确地规定了没收的办法:“没收官僚资本。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船舶、码头、铁路、邮政、电报、电灯、电话、自来水和农场、牧场等,均由人民政府接管。”②这样,人民解放军每解放一个城市, 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就立即进行。于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原来属于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官僚资产阶级的一切工厂、矿山、铁路、轮船、邮政、银行、商店和其他企业,就转到了工人阶级所领导的国家手中。据统计,1949 年,被人民政府没收的官僚资本工矿企业 2858 个,生产工人 75 万多人。其中发电

厂 138 个,采煤、采油企业 120 个,铁锰矿 15 个,有色金属矿 83 个,炼钢

厂 19 个,金属加工厂 525 个,化学加工厂 107 个,造纸厂 48 个,纺织厂 241

个,食品企业 844 个。在交通运输业中,有铁路 20000 多公里,机车 4000

多台,客车 4000 多辆,各种船舶 20 多万吨。铁路和船舶修理制造厂约 30

个。在金融业中,原“四行二局”以及其他官营银行 2400 多家,没收其全部财产归人民共和国所有。其中有商股的中国银行,经过整顿改组,成为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专门经营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在商业方面,接收的有, 原复兴、富华、中国茶叶、中国石油、中国盐业、中国蚕丝、中国植物油、孚中、中国进出口、金山贸易、利泰、扬子建业、长江中美实业等大的贸易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1951 年 1 月,政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其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对于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的财产也进行了没收。同年一月,人民政府又发布了“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办法”, 对隐匿在一般私营企业中的官僚资本股份,进行了广泛的清理工作。至此, 没收官僚资本工作已经完成,被没收的官僚资本,企业和财产,就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主要来源。

官僚资本是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没收官僚资本,是属于民主革命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反动统治的必然

①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237 页。

② 同上书,第 1457 页。

结果;但是,官僚资本,是垄断的资本主义经济,“没收官僚资本,把官僚资本所有制的经济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经济,这样,就在经济方面来说,已经超出民主革命的范围”,①而具有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

官僚资本,这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虽然是最反动的生产关系,但它却是最集中,而且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所以当工人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并把它没收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时,就使得工人阶级掌握起国家的经济命脉。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说过:“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最完备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入口”① 。这对旧中国的官僚资本来说,也是这样。

由于没收了官僚资本,使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力量空前壮大起来。据统计,1949 年,社会主义国营工业,在全国大型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为 41.3

%(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占 26.2%)。国营经济已经拥有全国电力产量的 58

%,原煤产量的 68%,生铁产量的 92%,钢产量的 97%,水泥产量的 68%, 棉纱产量的 49%。②国营经济还掌握了全国的铁路和大部分的现代交通运输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