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盲目下放权力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9 年前,经济体制已经受到很大冲击和破坏, 到 1970 年又开始了一切向地方盲目下放权力的大变动。

扩大地方权力,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让地方有更多权力,办更多的事情,这是正确的。不过要根据每一时期的具体情况,对扩大地方权力也要掌握适当。1961 年后,适应调整任务的需要,强化了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随着调整任务的完成和经济形势的逐步好转,中央在某些方面集中过多,也会影响地方对建设事业的积极性。为此,1964 年权力下放已经开始。1966 年 3 月,毛泽东在一封信中又指出:“一切统一于中央,卡得死死的,不是好办法。” 但是“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国陷于严重动乱,经济体制改革暂时搁置起来。

到 1970 年,经济体制改革被提上日程。当时,一方面“以备战为纲”, 强调各地都要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另外,经济建设中的急于求成, 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左”的思想再度抬头,因而认为必须向地方下放权力,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才能实现以上目标。在《四五计划纲要(草案)》中重申了毛泽东的指示。“地方应该想办法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首先是协作区,然后是许多省,只要有条件,都应建立比较独立的但是情况不同的工业体系。”①并要求各省力争做到煤炭、钢铁、电力、农机、轻工产品等自给自足。与此相适应,要求将原来直属中央各部的企业都下放给地方统一管理,并扩大地方的投资权、招工权、生产计划权、物资分配权等。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70 年一切下放权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大变动在全国急速推行开来。

急速地、盲目地、大规模地下放权力是在 1970 年 3 月开始的。实际上早

在 1969 年,毛泽东就亲自批示把鞍山钢铁公司下放给辽宁省,以此告诉人们:像鞍钢这样大的企业都能下放,还有什么企业不能下放呢。1970 年 3 月5 日,拟定了《关于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草案)》。于是一场企业大下放运动全面展开了。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包括大庆油田、长春汽车厂、开滦煤矿、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企业在内的 2600 个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和建设单位,不加区别地下放给各省、市、自治区管理,有的又层层下放到专区、市、县。冶金工业部原有直属钢铁企业 70 个,除两个独立矿山外,包括鞍山、本溪、包头、太原、武汉、马鞍山等大型钢铁厂在内,全部下放给地方,或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其他部也下放了大批直属企业。随着工业企业下放,商业部也将所属一级批发站全部下放给省,省属二级批发站下放给专区。外贸部在各地的企业也全部下放地方,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各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全部下放给地方管理。

不加区别地大批下放企业造成以下后果:(1)下放过多,将一些显然不该下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企业也下放了。结果,地方管不了,不得不仍由中央代管,继续按“条条”下达生产计划、物资供应,地方实际上主管劳动和资金,造成中央、地方多头、多层管理,人权、财权、物权,计划权相互脱节,使企业形成“多头领导”,办事难的情况更加发展,企业管理效率进一步降低。(2)下放过急过猛,组织工作没有跟上,打乱了原来的协作关系,新的协作关系又未能及时建立起来,使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难以维持,生产经营的经济效果大大降低。1970 年工业劳动生产率比 1969 年提高了 10%,而 1971 年、1972 年则分别比前一年下降了 0.2%和 1.5%。1976

① 毛泽东视察天津市的谈话。见《人民日报》1958 年 8 月 16 日。

年全国工业企业的资金利润率只及 1965 年的一半,亏损企业达到 1/3,亏损金额达到 73 亿元。盲目下放企业是造成经济效益下降的原因之一。